中国宁波网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走进寻常百姓家。曾几何时,“劳保”就医是多少乡下人心中可望而不可求的梦想。据统计,到2004年7月,我市全面完成城镇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全市645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7.2万余人参保,城镇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走在了全省的前列。但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及城镇职工大病住院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外的其他农业人员和非农业人员怎么办?2003年10月,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同年12月1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正式在城乡运作。宁波、慈溪、镇三级负担55元,个人负担20元,而享受则全部归个人。实实在在的政策打消了广大参保户的顾虑,群众踊跃参保,全市有不少村实现了满堂红。
到目前,全市共有参保农业人员73.27万,非农业人员3.8万,分别达到应参保人员的87.82%和43%。今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又作了部分调整,允许复退军人、新出生婴儿等中途参保,并大幅度提高大病救助补偿标准,给参保农民带去更多的实惠。宗汉街道新塘村沈纪灿老人因脑溢血住院治疗,总医药费用7.6万元,经审核,上半年获住院补偿2万元,大病补助8000余元,累计救助额近2.9万。今年上半年,全市农村合作医疗补偿额达2660余万元,其中23人获大病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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