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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费“无故”激增 疑是SIM卡被复制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05-11-10 12:02:13报料热线:81850000

  中国宁波网11月10日消息(记者陈捷通讯员海工)市民张女士自称从未使用过手机GPRS上网业务,但话费单却显示手机在两天内消费了两百多元的GPRS服务费。移动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可能SIM卡被人复制盗用了。近期,工商部门在处理消费纠纷时,就遇到了这么一个案件。

  今年10月4日,张女士向12315投诉移动公司无故扣除其GPRS服务费214.99元,要求移动公司立即停止该手机的GPRS服务业务。据张女士介绍,她的手机使用的号码为137********,平时手机使用频率不高,10月1日那天,为了保证节日期间的手机使用,张女士往自己的手机帐户内冲了80元钱,不料,10月2日中午,手机就因余额不足而被停机了。于是,张女士当天又充了100元的话费。10月3日,张女士的手机又同样因余额不足而被停机。无奈之下,张女士只得第三次充值100元,并与移动公司进行了交涉。

  在海曙12315与移动公司的协调中,移动公司出示了张女士手机在10月2日、3日两天具体时间段内的上网话费记录,话费总计达214.99元。而张女士表赤,自己从未用手机上网,且目前使用的手机也无上网功能。虽然蹊跷,但张女士无法出示“无故”扣费的证明,移动公司也无法进一步调查。但移动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若消费者确实没有使用过手机的GPRS上网业务,也无被人借用手机的情况,那么很有可能是SIM卡被人复制盗用了。

  海曙12315工作人员认为,小灵通二手机的话卡被复制情况不少,但手机的SIM卡被盗用、复制的情况目前还较为罕见。但消费者在手机卡的保管上须加强重视,不要经易借给他人使用,若有他人盗打的情况发生,消费者应及时到相关的通讯公司补办新卡,以免继续遭受损失。若被盗打数额较大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编辑: 陈捷纠错:171964650@qq.com

话费“无故”激增 疑是SIM卡被复制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05-11-10 12:02:13

  中国宁波网11月10日消息(记者陈捷通讯员海工)市民张女士自称从未使用过手机GPRS上网业务,但话费单却显示手机在两天内消费了两百多元的GPRS服务费。移动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可能SIM卡被人复制盗用了。近期,工商部门在处理消费纠纷时,就遇到了这么一个案件。

  今年10月4日,张女士向12315投诉移动公司无故扣除其GPRS服务费214.99元,要求移动公司立即停止该手机的GPRS服务业务。据张女士介绍,她的手机使用的号码为137********,平时手机使用频率不高,10月1日那天,为了保证节日期间的手机使用,张女士往自己的手机帐户内冲了80元钱,不料,10月2日中午,手机就因余额不足而被停机了。于是,张女士当天又充了100元的话费。10月3日,张女士的手机又同样因余额不足而被停机。无奈之下,张女士只得第三次充值100元,并与移动公司进行了交涉。

  在海曙12315与移动公司的协调中,移动公司出示了张女士手机在10月2日、3日两天具体时间段内的上网话费记录,话费总计达214.99元。而张女士表赤,自己从未用手机上网,且目前使用的手机也无上网功能。虽然蹊跷,但张女士无法出示“无故”扣费的证明,移动公司也无法进一步调查。但移动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若消费者确实没有使用过手机的GPRS上网业务,也无被人借用手机的情况,那么很有可能是SIM卡被人复制盗用了。

  海曙12315工作人员认为,小灵通二手机的话卡被复制情况不少,但手机的SIM卡被盗用、复制的情况目前还较为罕见。但消费者在手机卡的保管上须加强重视,不要经易借给他人使用,若有他人盗打的情况发生,消费者应及时到相关的通讯公司补办新卡,以免继续遭受损失。若被盗打数额较大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纠错:171964650@qq.com 编辑: 陈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