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闫晓光通讯员黎开颖) 21岁女孩年轻漂亮自称“舒琪”,依靠色相在10天两次抢劫,数额达近30万元。日前,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她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13000元。
在深圳龙岗区打工的四川女孩文素华自认为长得漂亮,自称为“舒琪”。去年12月29日,文素华在街上色诱48岁的深圳人黄某到一出租屋内,其同伙“二哥”、“阿郎”强行抢走其现金600余元、手机一部,银行卡一张和一辆本田轿车。事后,文素华分得赃款7000元。2005年1月10日下午,几人再次用同样方式,抢得何某的轿车和银行卡等共计18万余元。3天后,深圳警方将她擒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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