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叶向群)昨天,宁波日泰陶瓷有限公司的一名员工向新闻热线投诉说,他们公司有一条规定:工人上班时想上厕所,必须经得领导同意。他问:这样做是不是也太“夸张”了?
这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员工说,昨天上午,他的一位工友工作时要去小便,就向班长拿离岗证,班长没作表态,示意他去征求旁边一位日本籍主管的意见,那主管也没作出回答,只是看了一眼墙上的钟。这名员工见还没到规定的“如厕时间”,只好硬憋着。最后直到规定的休息时间,他才如愿如厕。来电的这位员工对此有些不解:大小便属于正常的生理现象,怎能被人为限制?一旦憋出毛病来咋办?
记者为此电话联系了宁波日泰陶瓷有限公司,一位自称在办公室工作的梁先生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针对员工上班期间大小便一事,公司确有时间上的规定,主要是鉴于该企业系流水线作业,工人工作时如果擅自离岗上厕所,会影响整条生产线。据此公司规定,工人大小便原则上应该在休息时间内完成,上午、下午各一次,每次10分钟(夏天稍长);否则必须向分管的班组长请假。梁先生解释说,“大小便请假制度”主要是为了掌握员工的去向,便于生产管理。
来电的这位员工却认为公司的这一做法有点不近人情。他说:公司还规定在休息时间的前后半小时内,无故不得上厕所。如此给大小便设定“时间表”,有违人体正常的生理反应。况且,单位100多号男职工,就一个厕所,大家都集中在规定的10分钟内“方便”,厕所一时间人满为患,“方便”就会很不方便。
记者综合了双方的意见后认为,一些特殊岗位确实需要时间的保证,但也应该在人性化管理上多作思量。如此两全其美,岂不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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