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1月5日消息(记者丁伟)近日,“星河晨光”的购房者陈先生打进本网热线,称“星河晨光”交房时,物业费从原先约定的1.2元/㎡·月涨至2元/㎡·月,他和其他部分购房者拒付物业费;而房产公司以此为由,拒绝交房,目前双方仍在僵持中。为此,记者对“星河晨光”物业费收取问题进行采访。
据了解,12月29日交房时,“星河晨光”的购房者陈先生、沈先生等人被告之物业费2元/㎡·月。陈先生告诉记者,他在2005年10月份买房时,受托售房的宏基销售公司有关工作人员告诉他小区物业费用为1 .2元/㎡·月。“想不到到了交房那天居然涨至2元/㎡·月,对于他们这种出尔反尔的做法,我们肯定是不能接受的。”陈先生说。
记者从开发商宁波富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了解到,事实上“星河晨光”的销售工作一直是由“宏基”在运作。对于当时承诺物业费是1.2元/㎡·月,富豪房产的徐副总经理则解析为是工作人员给的平均价。他还拿出2005年12月26日鄞州物价局印发的一份文件,根据文件规定,高层住宅房应收取1.9元/㎡·月的物业费,并允许在基准价格±0.1元/㎡·月幅度浮动,所以他认为收取陈先生2元/㎡·月的物业费用是完全符合物价部门的标准。这位负责人还无奈的表示,这些纠纷归根到底是由房价下滑引起的。
对于房产公司的解析,陈先生并不能接受。他表示如果物业费不降下来,他仍将僵持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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