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郑仲晔)前天,《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经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这次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经费投入要向农村学校和城市薄弱学校倾斜,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和教师从事义务教育工作,特别是到农村任教……那么,宁波市农村中小学教师工作现状又如何呢?
凑巧的是,最近市教育局一课题组正好结束了一项专题调查,结果发现:我市农村中小学教师在工作本身、学校行政和学校环境等方面满意度相对较高,而最不满意的是工资收入和福利津贴问题。
据悉,本次调查采用的是随机抽样方法,选取了象山、宁海、奉化、余姚四个县、市不同类型的中小学校。共发放调查问卷250份,回收241份,其中有效问卷203份。
调查结果显示,宁波市农村中小学教师对工作总体比较满意,特别是在工作本身、学校行政、学校环境上得分较高。这充分说明了这部分教师具有较高的职业满意度和职业认同感。
农村中小学教师最不满意的是工资收入和福利津贴问题。目前,宁波市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工资以县财政发放为主,基本能保证按时发放。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都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对农村教师奖金福利方面给予适当倾斜,近年来,宁波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待遇和福利有了一定的提高,但是他们的经济收入和社会地位还未能与他们所负担的社会责任相符。
在调查中发现,许多农村中小学教师经济负担重,城乡教师待遇相差悬殊,特别是边远山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学校,除了国家和各级政府规定的工资和津贴补贴外,几乎没有其他福利。一些年轻农村教师每月收入只有1000余元,由于很多农村学校师资奇缺,很多教师都要教多门课程,课时量大而收入低。
本次调查结果还显示,农村中小学教师对人际关系、进修晋升方面满意度不高。由于农村学校办学经费紧张,教师职称评比有指标限制,教师进修与培训机会少,也造成了教师对进修升迁方面满意程度降低。
鉴于调查的结果显示总体情况并不理想,课题组认为要采取措施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工作满意度水平,以确保我市农村义务教育事业的稳固发展。这其中,工资待遇仍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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