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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作诈骗的名片与发票。记者江涛图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范洪)“有一个叫陈志雍的人,自称是商报的采编人员,跑到我们厂里拿走了1000元钱,说是要登广告,可此后就没了音讯,这会不会是个骗局?”昨天下午4点,鄞州横街一酒厂老板胡先生致电本报向记者反映了此事。
冒充商报记者行骗
据胡先生回忆,大约在10多天前,一个自称是“质监局领导”的男子给他打来电话,称有一个商报记者要来厂里采访,让胡先生接待一下。不到1小时,一名自称商报记者的黑衣男子造访,并递上了名片。该男子称胡先生的酒厂产品质量高,信誉也好,要给厂里登报表扬一下,但需要1000元“刊登费”。胡先生觉得能在商报上做一下宣传自然是好事,便叫财务人员拿钱。临走时,此人开出发票,表示不日文章即可见报。
10余家酒厂上当受骗
可过了近10天,胡先生发现商报上并没有刊登酿酒厂的文章,就按照名片上留下的电话打过去,但始终不能接通。胡先生介绍说,该男子有30多岁,操本地口音,中等偏瘦身材。胡先生说,单他熟悉的同行中,就有10来个酒厂同行被骗,每个厂的金额差不多都是1000元。
记者在现场看到了所谓“商报采编人员”的名片,此人叫陈志雍,名片背面的联系方式无法拨通,而他供职的“采编”部门根本不存在。酒厂的财务人员又送来此人开具的发票,这是一张普通的服务类发票,上面财务印章则是“东南商报广告宣传部”,但东南商报广告部根本没有这种公章。
本报提醒广大市民,如你遇到假冒商报采编人员的可疑人物,请您拨打热线电话87270000举报。本报也将继续追踪报道此事。
-本报提醒
报社工作人员上门办理广告业务,一般都有介绍信或出示工作证,如果要刊登广告,报社和当事人之间应该有一份正规的广告认刊协议,开具的发票也应该是“广告专用发票”,而非普通的服务类发票,况且商报也没有“广告宣传部”这样一个部门。其实,此人在行骗时,就已经露出了许多破绽,只要当事人致电报社核实一下,就不会上当。
编辑: 王巍纠错:171964650@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