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朱和风通讯员常华)一位名叫史密斯的外商到北仑区商务考察,在中国朋友李某家住了3天,却一直没有主动到当地公安机关进行临时住宿申报。本周,北仑警方按照有关规定,对其处以50元的罚款,并为其办理了临时住宿登记。
按照规定,境外人员在中国居民家中住宿,必须到公安机关申报,“可惜落实得不尽如人意,像史密斯先生这样的情况,在北仑区还是比较普遍的,不少外籍人士都是等到要办延期居留手续时才发现自己一直没有申报临时住宿,这容易让公安机关在境外人员管理方面出现‘盲点’。”北仑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科科长林曙宇如是说。
据悉,北仑警方出入境管理科近期加大了对境外人士登记申报的管理力度,从4月15日开始,派出所责任区民警如发现有违反相关规定的境外人员,可使用简易程序,在当事人没有异议的情况下,直接开单,当场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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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境外人员在宾馆、饭店、招待所、学校、企业、事业单位或机关、团体及其他中国机构内住宿,应当出示有效证件,并填写临时住宿登记表,在中国居民家中住宿,在城镇的,须于抵达24小时内,由留宿人或本人持住宿人的护照、证件等到当地公安机关申报,填写临时住宿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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