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2月2日),财政部、商务部、工信部联合推动的“家电下乡”工程扩大到14个省(市、区)正式实施,并计划明年2月在全国推进。
在出口受挫下,参照13%出口退税率,政府以现金补贴农民的“家电下乡”被喻为中国家电企业的“救命稻草”。而在潜在的9200亿元巨大市场的吸引下,家电企业纷纷开始拼抢这一新兴的市场。
权威发布 “家电下乡”可累计拉动消费9200亿元
根据国务院部署,“家电下乡”政策在各地区实施的时间统一暂定为4年。已经试点的山东、河南、四川、青岛三省一市,执行到2011年11月底。第二批试点的内蒙古、辽宁、大连、黑龙江、安徽、湖北、湖南、广西、重庆、陕西等10个省区市从2008年12月1日开始实施,执行到2012年11月底。其余22个省区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从2009年2月1日开始实施,执行到2013年1月底。
商务部副部长傅自应指出,初步测算,连续四年在全国农村对彩电、冰箱、洗衣机、手机四类农民需求量大的产品实施“家电下乡”,平均每年可拉动农村家电销售超过1500亿元,带动农村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约2.5个百分点,可实现家电下乡产品销售近4.8亿台,累计可拉动消费9200亿元。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推广方案,目前“家电下乡”的品种包括彩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和手机。与三省一市试点方案相比,新增了洗衣机一个品种。按产品价格的13%给予财政资金补贴。对补贴产品设定了最高限价,彩电不超过2000元,冰箱不超过2500元,洗衣机不超过2000元,手机不超过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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