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文章
改革开放的年代,与时俱进的时期,新生事物如雨后春笋——层出不穷。比如,打官司和身体状况本来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事情,可是,那些有才的法官居然能把两者巧妙地结合起来,本来短时间之内就可以结案,法官会把官司一拖再拖,如果当事人短命的话就无法等到判决的那一天。
《亚新网》12月26日报道:付发淑是四川绵阳市三台县人,至今已在乌鲁木齐市居住了21年。她今年68岁。13年前,她在乌鲁木齐火车站附近的餐厅里被民警意外推倒摔伤。为了讨个说法,她变卖家产,勤学法律,始终没有放弃。2008年9月,在终于拿到法院终审判决时,她感慨万千:官司似乎赢了,可似乎又输了。
老太太胜诉啦,网友说应该感谢法律。我说,那是狗戴嚼子——胡勒。老太太最应该感谢的人是阎王爷,如果不是阎王老爷慈悲为怀的话,让老太太活到了现在,能有今天悲喜交加的结果吗?假如我遇到冤屈,就是屈死也不打官司,我怕阎王爷对我有意见,不让我再多活13年。
我为老太太叹息,我为那些无良法官感到羞耻。如果每一个中国人都要像老太太那样自学法律来打官司,法官何用之有?君不见,司法战线的一些败类,进了笆篱子竟然说自己不懂法。我呸,组织部门的人真是牛叉啊,竟然能让不懂法的人混进司法队伍。由是观之,所谓的考核就是糊弄百姓的过家家游戏。对吧?
老太太沉冤得雪,本来应该值得庆贺,然而,我却心如刀绞、痛心不已。老太太13年来无法回到家乡和亲人团聚,在饥寒交迫中往来于各个部门之间,求爷爷告奶奶,经历了常人难以忍受的屈辱和痛苦,饱尝了人世间的酸甜苦辣咸。虽然法院已经终审判决老太太胜诉,但是几个月过去啦,她依然没有拿到一分钱的赔偿款。你让我如何能高兴起来呢?一个人的生命中有几个13年呢?老太太用这么长的时间打赢了一场十分简单的官司,是她个人的悲哀,更是中国法制的悲哀。
古人云:“八字衙门朝南开,有理没钱莫进来。”旧社会,衙门是为富人服务的,穷人即使有了冤屈也不敢去衙门讨公道。因为那些狗官都是狗吃青草——长了一副驴心肝,为了金钱连自己的亲爹都可以出卖,遑论他们眼中的草民啦。有人说那是过去,现在的法院是人民的法院,法官是人民的法官,是为人民服务的。我实在不敢苟同这样的观点。你没有听过这样的顺口溜吗?大盖帽,呱呱叫,吃完原告吃被告。有些黑心的法官,简直就是毽子里的鸡毛——钻进钱眼里啦,为了获取不义之财,把良心喂狗啦,把正义抛到九霄云外啦,葫芦僧断糊涂案,敢把死的说成活的,敢把黑的说成白的,敢把有的说成无的。试问,类似的法官还少吗?不把这样的法官清除掉,就会一条鱼腥了一锅汤、一粒屎坏了一锅粥,还怎么建设社会主义法制社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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