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文章
元宵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这一天也叫元夕、元夜,又称上元节,因为这是新年的第一个月圆夜。因为历代这一节日有观灯习俗,故又称为灯节。正月十五在西汉已经受到了重视,不过,她真正作为民俗节日是在汉魏之后。元宵放灯的习俗,在唐代发展成为盛况空前的灯市,中唐以后,已发展成为全民性的狂欢节。以后历代的元宵灯会不断发展,到了清代,满族入主中原,宫廷不再办灯会,民间的灯会却仍然壮观。元宵灯节期间,是男女青年与情人相会的时机,所以元宵节就成为了中国的“情人节”。宋朝的欧阳修写了一首诗,《生查子•元夕》:去年元夜时,花市灯如昼。月到柳梢头,人约黄昏后。今年元夜时,月与灯依旧。不见去年人,泪湿春衫袖。
当今的元宵节,各地不但组织灯会,而且还要组织秧歌汇演,大家兴高采烈,其乐融融。俗话说:“乐极生悲。”一些地方因为忽视了安全工作,造成了灾祸,悔之晚矣。教训深刻,理当汲取。
《扬子晚报》2月8日报道:6日,陕西省靖边县在举行春节期间群众演艺活动中,一座新搭建的“观礼台”突然倒塌,致使台上与台下40余人受伤,经医院检查其中重伤的有十几人。
古人云:“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发生如此惨痛的事故,的确是令人触目尽心,悲愤不已。好端端的节日气氛荡然无存,悲痛的阴霾笼罩在群众的心头。这怎能不令人肝胆撕裂,痛彻心扉呢?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安全工作无保证,保卫措施不到位,何必要搞这劳什子群众性汇演呢?如果我们不认真吸取教训的话,类似的悲剧怎能停止上演呢?
常言道:“小心驶得万年船。”每年的正月十五都会发生让人伤心欲绝的事故,有被鞭炮炸死的;有被人群踩死的;有被流氓打死的,凡此种种,不一而足。究其原因是有些人麻痹思想严重,安全意思淡薄。其实,要杜绝类似的恶性事故并不难。活动的主办方要一丝不苟,严肃认真,仔细地排查所有的安全隐患,做到万无一失,否则,就不要搞群众性的大型活动,免得让那些无辜的群众白白丢掉了宝贵的生命;参加活动的群众也要睁大眼睛,三思而后行,如果连自己的生命安全都无法保障的活动,即便是能够见到七仙女,你还愿意去参加吗?安全工作年年讲,恶性事故频频发。但愿我的提醒不是河里冒泡——多鱼(余),就达到写此文的目的啦。
最后,祝福所有的华人朋友,元宵节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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