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萧
大学毕业七年,27岁的女出纳陈丽荣户口被盗用时间长达七年之久,在此期间,她不能到银行开户存钱,不能办理结婚手续。(2月10日《重庆晚报》)
这事儿一听起来感觉很蹊跷,然而,它却真实地发生在重庆市与四川省管辖之内。陈丽荣读大学期间,户口迁到重庆市江北区大石坝派出所,毕业后,户口迁到重庆市渝中区大溪沟派出所。经过一番查询,发现与她重号且重名的身份证出自四川省宜宾市珙县巡场镇派出所。顺着该线索一路追查下去,与陈丽荣重号且重名的身份终于水落石出,原来是她就读的学校航天职大教师李某盗用了其身份资料,拿给了自己宜宾的一女亲戚使用,故而出现两个重号重名的身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户籍管理制度是一项非常严格的制度,户口迁移必须有详细的审查、登记流程。回到陈丽荣户口被盗用的事件上来说,即使航天职大教师李某盗用了她的户籍资料,但迁移户口必须从原户籍管辖的江北区大石坝派出所办理相关手续。陈丽荣大学毕业后已经将户口从大石坝派出所迁出,该校教师李某重新去迁移户口,该派出所未经过审查即予以办理,这才“导演”了一起重号重名的身份证事件。大石坝派出所户籍民警易文志称,由于他和李某的丈夫相处较熟,没有严格审查,导致自己工作失误。
户口迁来迁去,涉及重庆、四川的好几家派出所,27岁的女青年陈丽荣为了自己的户口可谓煞费苦心,长途颠簸不说,仅物质和精神上的损失恐怕没有任何单位和个人愿意负责。户籍资料属于公民的个人资料,身份证是公民最重要的身份证明,好在航天职大教师李某盗用陈丽荣的户籍资料仅仅是给其女亲戚使用,好在假“陈丽荣”并未做违法犯罪之事,否则,当事人陈丽荣恐怕所遭遇的就远远不是为了户口长途奔波这么简单,在我国,因盗用身份证作案的犯罪案例并不在少数,即使最终澄清事实也绝非一件易事。
正如《重庆晚报》记者所提出的疑问——“背后有没有猫腻”,派出所民警如此草率行事,果真是工作失误还是有其他原因,我们不得而知。但作为旁观者,我们不禁要问,倘若公安部门连公民最基本的身份权益都得不到保障,法律的尊严和民众的安全何在?陈丽荣户口被盗用七年,岂能一句工作失误就能轻易了事?谁来对此进行立案侦查,还真相于民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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