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金溪
一封标称是国家质检总局的公函今天(11日)被传到本报,该函针对“蒙牛”特仑苏牛奶提出监管意见,明确指出:“特仑苏”中添加的IGF-1物质不是传统食品原料也未列入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如人为添加上述物质,不符合现有法律法规的规定。质检总局同时要求内蒙古质监局责令蒙牛公司禁止向“特仑苏”牛奶添加OMP物质。如果这份公函确实,这也是官方首次针对“OMP”表态。(2月11日北京晚报)
国家质检总局今天(11日)首次表态,对蒙牛特仑苏“OMP”叫停。对于这个叫停,我们不得不说,来的实在太晚了。对于这一迟来的叫停,有关部门难逃担责的追问。
早在2008年,特仑苏牛奶的“致癌门”就成为热点事件,科学家方舟子在仔细分析了蒙牛特仑苏OMP牛奶的专利技术后,指出其中添加的IGF-1物质有引发多种癌症的可能,而引起轩然大波。我们不由得要问,对于蒙牛特仑苏“OMP”可能引发多种癌症的问题,质检部门理应立即介入,予以追究,为何时至今日才喊出叫停?
国家质检总局在叫停蒙牛特仑苏“OMP”的公函中指出,“特仑苏”中添加的IGF-1物质不是传统食品原料也未列入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如人为添加上述物质,不符合现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要求内蒙古质监局责令蒙牛公司禁止向“特仑苏”牛奶添加OMP物质。既然“特仑苏”牛奶添加OMP物质,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那么我们要追问的是,又是谁批准同意“特仑苏”牛奶添加OMP物质的?若是企业可以擅自在牛奶中添加OMP物质,而无人过问,是否是质检部门的工作失职?
更让消费者感到忧虑的是,国家质检总局的公函,只说“特仑苏”牛奶添加OMP物质,不符合现有法律法规的规定,而没有明确此物质中是否存在引发多种癌症的可能。在这个问题上,消费者是不相信企业称此物质对人体无害的表白的,而是相信有关部门做出的科学鉴定。对此,质检部门理应给消费者一个明确的说法。倘若通过科学鉴定,证明“特仑苏”牛奶添加OMP物质会引发多种癌症,就要依法向企业追责,同时对消费者给予赔偿。
编辑: 张晓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