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晓哲
“会议,能不开的就别开了;领导,能不去的就别去了。”这是天津一些百姓对一份新文件所作的概括。近日在天津市委机关报《天津日报》上全文刊登。要求机关单位精简会议,压缩公文。(2月12日中国青年报)
一份红头文件能不能执行好,关键取决于领导干部。譬如天津市日前下发的这份文件,规定“会议发言一般不超过3个,每个发言材料不超过1500字,发言时间不超过8分钟。”这些规定一定能执行到位,因为它约束的是下级,再说明确点约束的就是安排会议的下属单位或写材料的秘书。领导让秘书写发言稿不超1500字,那个秘书敢大着胆子写3000?除非他不想混了。也就是说,这样的规定一旦板子打的是下级和下属,执行起来往往雷厉风行。
而约束领导干部的规定,诸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召开的表彰会、座谈会、研讨会及各类商业性活动,一般不邀请市级领导同志出席或发贺信、题词。安排领导同志下基层要轻车简从,不搞层层陪同,不得超标准接待。”估计执行起来会很难。因为,这些规定约束的是领导干部,执行起来往往依靠领导干部的主观愿望和自觉。领导干部自觉性强的,就能做好,反之,就会令规定形同废纸。
想想也是。领导干部不参加会议还能体现领导干部权威啊?不参加会议、不参加些庆典、表彰,又如何“搞”到些不违纪、不违法的“灰色收入”?不让领导干部参加会议,这不是断了人家领导的“财路”嘛!再说,什么事没有个原则和例外?你看这些年来,红头文件又有多少是被领导干部的“原则”和“例外”给成摆设的?原则上不外出旅游,那么领导干部可以以工作需要把“原则”当成“例外”,既能游山玩水,又美其名曰:考察调研。多爽!一个“例外”就把你表面很“硬”的红头文件给“例外”掉了。
再说了,纵观天津市的这份红头文件,看似详细而具体,但一涉及领导干部的责任就成了“哑巴”。领导干部违规参加会议怎么办?违规题词、发贺信怎么办?以及,理应轻车简从,却层层陪同、超标吃喝怎么办?却找不到领导干部应负什么责任的下文。“已身不正,焉能正人”?如此红头文件能否执行好确实要打个问号。
说白了,党政机关的红头文件只所以执行不到位,表面看是执行者的问题,其实根子在领导。是领导干部预先就给自己留了一道“后门”--一道特权和豁免的“后门”,是“打他人痛,打已轻”的后门。如此,我们也就找到了为什么“红头文件层层念,念完文件上饭店,却根本不落实”的真正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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