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元之父”蒙代尔曾建议中美两国对全民发放消费券,额度分别为1万亿元人民币和5000亿美元。但是既往国家和地区发放消费券的实践效果不尽如人意,以至于不少学者断言消费券无法长期拉动内需,起码不如投资的乘数效应好。笔者认为,蒙代尔只说对了一半,简单发放消费券是不够的,还要让消费券获得奖励。
首先问一个问题:假设成都市发放的近4000万元消费券,不是消费券而是实物,跟平常送温暖活动一样,那么民政局在指定商场购买米面油盐的时候,会不会以零售价格成交?
假如一袋50斤的大米,零售价格为100元,民政局这4000万元专款,是不是只能买回40万袋大米,然后再分别发给特定群众?肯定不是的,政府采购本来就能够享受到一定的折扣率,如果以零售价格成交,岂不成了冤大头?
假设以九折计算,本来应该买到约44万袋大米,现在变成消费券发放以后,变成了老百姓个人去买,还是零售价,相当于少了4万袋大米。之所以要发消费券而不发实物或现金,是因为实物的流动性不够,可能有人不需要,而现金的流动性太强,可能被克扣、挪用,或者存起来。只有消费券,有一定的选择性,能够规避二者的弊端。但是,我们不应该因为发放消费券就随随便便丢掉4万袋大米的优惠。
这4万袋大米(10%的优惠),是因规模需求而来的,笔者已经在理论上定义这个概念为货现率(对放弃储蓄行为或选择特定消费的一种补偿)。如果把利率看做货币的价格,货现率就是需求的价格。
如果没有货现率奖励,人们还是不愿意花钱,至少不愿意把自己的钱变成消费券,都在等天上掉馅饼——政府补贴消费券。即使采纳了蒙代尔的建议,全民发1万亿消费券,力度很大,但是平均到13亿人头上,每人不到800元,也买不到多少东西。
如果有货现率的机制,即政府财政100元人民币能够买到110元消费券。那么除了政府免费发放的消费券以外,企业和个人,还会自动自发地,用现金向政府部门购买额外的消费券。如果消费者愿意,他可以把自己的工资的一部分买成消费券,在领工资的时候将面临多种选择,既可以拿2000元人民币,也可以拿1000元人民币加1100元消费券等组合。
这样一来,消费券的使用数量就会迅猛增加。政府发放100元消费券,民众可能会购买额外的1500元消费券,从而起到比投资更大的乘数效应。
的确,公路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拉动内需的效果比较快,涉及的产业链比较长,可带动机械、建材、物流等相关产业的发展,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就业问题。而消费券只适用于流通链条的末端,还有时间、范围等限制,带动能力很弱。但是消费券的优势是,将国家投资与市场化行为有机地统一起来了。消费者在市场终端,自主决定该去哪里,买什么商品。而刻意增加的投资,可能打乱市场自然竞争,使得那些被新增投资鼓励的行业中,一些本该倒闭的企业因此继续生存,不利于经济结构的调整。从裁判的角度看,市场本身肯定比宏观调控的准确度更高,反应速度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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