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玉初
16日,从广东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中了解到,省人大为每位代表发放了1000元的特别履职补贴,意在鼓励代表认真履行职务,积极下基层调研。(2月16日《南方日报》)
给人大代表发放履职补贴,鼓励代表们积极下基层调研,合情合理,但要补有所值。
首先,发放补贴之后,如何保证代表就一定下基层调研,认真履职了呢?1000元,相对于广东的那些人大代表们而言,也许不算大数目,但却要用纳税人的钱。纳税人的钱,必须要用有所值。人大代表履职,既要靠代表的责任心,同时完善相应的约束制度。
其次,公务员人大代表应为例外。在人大代表中,有不少人大机关的领导和地方政府部门的领导。作为公务员,调查研究基层情况,反映社情民意,本来就是其职责范围内的事情。再说了,有几位官员下基层调研不是动用公车和公款接待呢?再发补贴,有多余之嫌。
发放履职补贴,还须算好成本账。“人大代表履职补贴”可发,同时需要节俭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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