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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集资建房名义下的福利性腐败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09-02-17 11:21:40报料热线:81850000

  侯文学

  日前,中央纪委、监察部就信阳市国土资源局、景德镇民政局两起违规集资建房问题发出通报,公布了对相关领导干部及违建别墅的处理情况,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查找并切实解决党员干部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采取有力措施,严肃查处并坚决纠正领导干部在住房上以权谋私的行为。(见2009年2月11日中国广播网)中纪委通报传递了一个信号,那就是:运用手中的权力,打着集资建房的旗号,揩公家的油,营造自己的安乐窝,是当下领导干部和权力部门搞不正之风或曰集体腐败的新动向,必须加以遏制。

  2005年6月,经江西省景德镇市政府批准,市民政局下属单位市军队干休所为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建设30套联体别墅,民政局领导干部借机参与集资建房,以每平方米1000元的价格将8套建筑面积为255.3平方米别墅配售给局领导班子成员,将5套建筑面积为224.6平方米别墅配售给市军休所工作人员。2006年3月,信阳市国土资源局利用该局干部职工集资建房之机,为该局领导建成11套带有顶层阁楼的“联体别墅”,每套建筑面积243平方米,每户还有一个面积103至115平方米不等的院子,每户仅仅缴纳二三十万元购房款。

  建国以后,我国在城市职工住房住房上,经历了福利分房——集资建房——住房市场化三个阶段。集资建房,是在土地和住房市场化之前,为解决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困难采取的一种半福利性住房分配方式,建房资金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只有使用权,没有产权。1998年开始,国家推行住房市场化改革,即由房地产开发商购地建房,购房者以市场价格购买,并取得产权。10年后的今天,在普通百姓为高房价叫苦连天的情况下,信阳市国土资源局、景德镇民政局领导继续搞集资建房,以大大低于市场价格甚至成本价格为自己建豪华别墅,这不是以权谋私是什么?一些法律专家就指的,在住房市场化的情况下,集资建房“从本质上讲是一种福利性集体腐败”。

  集资建房名义下的福利性集体腐败所以应该加以遏制,就在于它有诸多害处:首先,败坏了党风和社会风气。在住房市场化的情况下,领导干部和权力部门利用手中的权力,以低价为自己建二三百平方米的豪华联体别墅,实际上是侵占了财政收入亦即纳税人的钱,是一种明显的集体福利性腐败。如果有权就这样干,还谈什么党风和社会风气的好转?其次,颠覆了社会公平。时下,居高不下的房价使平民百姓望房兴叹,国家为此推出了建设经济适用房和廉阻房等举措,用以解决困难群体的住房困难,可手握实权的人却仅仅花二三十万元就能住上几百平方米的豪华别墅,这对绝大多人来说无疑是不公平的。就是那些买得起别墅的富豪,也会感到心理失衡。此外,有损于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的执政理念,国家公职人员则是具体的执政者,不顾人民群众的利益,利用权力先自己捞足了,这不是给党和政府抹黑么?

  集资建房,在住房市场化以前是合法的;在住房市场化以后,已失去其合法性,但现有的法律和政策并没有明确的界定。一些权力部门和领导干部恰恰利用了制度上的这一漏洞。因此,亟需有关部门完善制度法规,不能让这种集体福利性腐败现象频频重演了。

编辑: 张晓纠错:171964650@qq.com

遏制集资建房名义下的福利性腐败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09-02-17 11:21:40

  侯文学

  日前,中央纪委、监察部就信阳市国土资源局、景德镇民政局两起违规集资建房问题发出通报,公布了对相关领导干部及违建别墅的处理情况,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查找并切实解决党员干部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采取有力措施,严肃查处并坚决纠正领导干部在住房上以权谋私的行为。(见2009年2月11日中国广播网)中纪委通报传递了一个信号,那就是:运用手中的权力,打着集资建房的旗号,揩公家的油,营造自己的安乐窝,是当下领导干部和权力部门搞不正之风或曰集体腐败的新动向,必须加以遏制。

  2005年6月,经江西省景德镇市政府批准,市民政局下属单位市军队干休所为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建设30套联体别墅,民政局领导干部借机参与集资建房,以每平方米1000元的价格将8套建筑面积为255.3平方米别墅配售给局领导班子成员,将5套建筑面积为224.6平方米别墅配售给市军休所工作人员。2006年3月,信阳市国土资源局利用该局干部职工集资建房之机,为该局领导建成11套带有顶层阁楼的“联体别墅”,每套建筑面积243平方米,每户还有一个面积103至115平方米不等的院子,每户仅仅缴纳二三十万元购房款。

  建国以后,我国在城市职工住房住房上,经历了福利分房——集资建房——住房市场化三个阶段。集资建房,是在土地和住房市场化之前,为解决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困难采取的一种半福利性住房分配方式,建房资金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只有使用权,没有产权。1998年开始,国家推行住房市场化改革,即由房地产开发商购地建房,购房者以市场价格购买,并取得产权。10年后的今天,在普通百姓为高房价叫苦连天的情况下,信阳市国土资源局、景德镇民政局领导继续搞集资建房,以大大低于市场价格甚至成本价格为自己建豪华别墅,这不是以权谋私是什么?一些法律专家就指的,在住房市场化的情况下,集资建房“从本质上讲是一种福利性集体腐败”。

  集资建房名义下的福利性集体腐败所以应该加以遏制,就在于它有诸多害处:首先,败坏了党风和社会风气。在住房市场化的情况下,领导干部和权力部门利用手中的权力,以低价为自己建二三百平方米的豪华联体别墅,实际上是侵占了财政收入亦即纳税人的钱,是一种明显的集体福利性腐败。如果有权就这样干,还谈什么党风和社会风气的好转?其次,颠覆了社会公平。时下,居高不下的房价使平民百姓望房兴叹,国家为此推出了建设经济适用房和廉阻房等举措,用以解决困难群体的住房困难,可手握实权的人却仅仅花二三十万元就能住上几百平方米的豪华别墅,这对绝大多人来说无疑是不公平的。就是那些买得起别墅的富豪,也会感到心理失衡。此外,有损于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的执政理念,国家公职人员则是具体的执政者,不顾人民群众的利益,利用权力先自己捞足了,这不是给党和政府抹黑么?

  集资建房,在住房市场化以前是合法的;在住房市场化以后,已失去其合法性,但现有的法律和政策并没有明确的界定。一些权力部门和领导干部恰恰利用了制度上的这一漏洞。因此,亟需有关部门完善制度法规,不能让这种集体福利性腐败现象频频重演了。

纠错:171964650@qq.com 编辑: 张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