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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的民办学校很尴尬:被定位成“非企业民办单位”,税收按企业,行政管理按事业;同是教书育人,与公办学校教师待遇相差很大。在这次政协会议上,政协委员贺惠山大胆建议:把民办学校转为事业单位。广州市常务副市长苏泽群昨日听说这个事后说:“事业单位都要改革了,民办学校怎么还要转事业单位呢?我个人认为,这不是一个方向。”(羊城晚报2月25日)
统计显示,目前全国有各类事业单位130多万个,有工作人员2900多万人,国有资产近3000亿元。尽管近年来民办教育发展势头强劲,但公办教育仍然占据了相当大的比重。对公办教育的改革呼声向来很大,但缘于对教育模式选择的迟疑,改革步伐不见实质性进展。如果单就工资待遇而言,公办学校教师与民办学校教师的收入并不一定存在太大落差,事实上工资收入是民办学校吸纳优秀教师的重要手段。二者真正的差别在于,由于公办学校纳入了事业单位编制,具有健全的福利保障制度。这方面,仅靠学费等经费支撑的民办学校,不太可能与公办学校教师并肩同语。
去年底,国务院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决定从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同时对义务教育学校离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贴。如果这一措施能够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公办教师工资待遇标准很可能实现较大幅度提高,势必大大缩短甚至超出面上与民办教师之间的工资差距,而且,公办学校不必为这种成本背上包袱,因为这一切均由财政埋单。
民办教育虽然同样承担着教书育人的重任,但严格的成本核算机制,以及缺乏公共财政有效支持,如果失去工资待遇优势,想吸纳优秀师资力量必定异常艰难。民办教育形式上属于事业单位管理,实际上又属于市场经营单位,这便注定其一方面要受到传统模式的约束,另一方面不太可能得到公共政策的太多抚慰。事业体制不改,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相比面临的太多不平等就不可能消除,民办教育就难以有更大的伸展空间。
我不认为苏泽群副市长说的有什么错,事业单位改革这是大势所趋,此前,深圳养事不养人的事业改革模式甚至还得到舆论的好评。但我也不认为贺惠山委员的建议就是无理取闹,面对目前民办与公办教师待遇出现的剪刀差问题,至少这种建议是民办教育者对公办教育体制改革进展迟缓的一次倒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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