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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安:户籍改革不能过于理想主义
稿源: 南方都市报   2009-02-26 11:06:10报料热线:81850000

  上海市户籍改革的政策一出,我就和自己的同事打赌说,不出两天,上海的做法准要遭到媒体的批判。果不其然,这两天的评论多以批评为主,但在我看来,这些批评者的批评意见,多数都是从抽象的道理出发,没有考虑一项公共政策操作的复杂性。用民间的话来说,这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笔者认为,上海市将居住证和户籍制度建立制度上的联系,本身是一个不小的进步。如果对比北京目前户籍制度仍然是坚冰一块,这一做法无疑应该得到积极的肯定,但现实的遭遇却完全相反。北京当初推行居住证制度时,曾经承诺满五年后可以转户口,但至今没有兑现却无人关注,上海制定一个透明的桥梁制度和程序,但因为不符合许多人的道德期待却遭遇诸多批评,如此舆论风气,不利于全社会的制度创新。更重要的是,许多批评即便在道理上也站不住脚。

  中国的户籍制度在过去的30年遵循着两个方向进行改革:一方面,附加在户籍上的人身限制性规定逐渐取消,对应的福利制度也在逐渐剥离;另一方面,户籍的迁徙限制也在逐渐放松,除了少数几个特大城市以外,其他地方的落户限制目前已经基本取消。因此,今天的户籍制度和30年前相比,早已经没什么可比性。现在,户口不再是旅行、工作、迁徙的障碍和前提,甚至也不再是加入所在地社会保障的前提,准确地讲,现在户口的作用其实仅限于一些大城市的“剩余福利”。因此,对于今天户籍制度的讨论和批评,更准确的范畴实际是不同城市的“剩余福利”究竟该不该设置门槛的问题,而不是什么迁徙自由的问题。许多批评者用上世纪的标准来批评今天的户籍制度,这样的批评很难令人信服。

  对于少数特大城市的“剩余福利”,亦要区别看待。对于上海、北京等地的高考优待政策,无疑是需要通过进一步的改革逐渐取消,但对于地方政府由于财力的区别,给予本地居民的一些其他福利,例如廉租房、低保等,对非户籍人口进行一些门槛限制,在笔者看来,在现阶段还是相当必要的。从各地方制度竞争的角度讲,差异也是竞争的前提和结果,因此,有福利差别并不是完全的坏事。问题是,针对这些各地的福利差别,如果没有门槛限制,必定会造成大批的“福利移民”。事实上,即便在美国历史上,许多州亦对新移民享受本州的福利设定一定的等候期,由于本州的福利在财政上主要来源于本地纳税人的税收,这样的做法,也可以理解为对本地纳税人利益的保护,毕竟这些福利不是凭空产生的。不纳税不享受福利,至少在经济学上体现了另外一种公平。每个人都可以享受福利的理想虽好,但作为一项公共政策,可能还要尊重现实,更不能轻易上升到意识形态的高度去批判。可能有人会说,美国后来的联邦法院裁定,各州制定新移民在享受福利方面的等待期,违反了“平等保护”的宪法原则而予以取消,但如果历史地看待,这个过程也是在美国社会发展大致均衡的时候才“等到”了这项裁决,因此,这项宪法裁决也并没有超越历史。更需强调的是,美国联邦政府在这一过程中,为减少各州的福利差异,付出了大笔的金钱,这也是等候期制度废除的前提。总之,州政府不应该也无法成为单独解决各地福利差别的主体。而这一点,恰恰是目前许多批评上海市户籍改革政策的人没有看到的。

  围绕上海户籍改革的另一个争议话题,是这样的政策是不是一项倾向“精英人士”的政策?由于改革措施中为居转户设定了较高的门槛,因此看起来似乎只有所谓的“精英人士”才能通过这个狭窄的通道获得上海人的身份,进而享受到上海市民的福利。在许多人看来,这的确不是一个符合道德标准的制度。但问题是,只要为享受福利设定进入门槛,就一定会有由高到低的排队政策,不管你制定什么样的游戏规则。如果户籍完全和福利剥离,当然居住时限就应该成为唯一的条件,但如果户籍还附加有地方税收支持的福利,仅仅根据居住时限就能进入,这样的制度就不一定完全公平。

  面对今天中国巨大的经济和社会差异,地方政府在制定户籍改革政策时,必须仔细权衡吸引人才和财政负担之间的平衡,这不是一个轻而易举的选择。当然,具体到上海这次出台的具体措施,笔者也并非完全赞同,比如每年10万个配额到底有没有进行过细致的市场调查?中级职称的规定有没有另外的替代性标准?但笔者想说的是,如果对这些具体的政策条款有异议,在技术层面进行讨论,有助于改革的推进,而在道德层面上批判,却对改革有害无益。(作者系资深媒体人)

  本版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编辑: 张晓纠错:171964650@qq.com

王志安:户籍改革不能过于理想主义

稿源: 南方都市报 2009-02-26 11:06:10

  上海市户籍改革的政策一出,我就和自己的同事打赌说,不出两天,上海的做法准要遭到媒体的批判。果不其然,这两天的评论多以批评为主,但在我看来,这些批评者的批评意见,多数都是从抽象的道理出发,没有考虑一项公共政策操作的复杂性。用民间的话来说,这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笔者认为,上海市将居住证和户籍制度建立制度上的联系,本身是一个不小的进步。如果对比北京目前户籍制度仍然是坚冰一块,这一做法无疑应该得到积极的肯定,但现实的遭遇却完全相反。北京当初推行居住证制度时,曾经承诺满五年后可以转户口,但至今没有兑现却无人关注,上海制定一个透明的桥梁制度和程序,但因为不符合许多人的道德期待却遭遇诸多批评,如此舆论风气,不利于全社会的制度创新。更重要的是,许多批评即便在道理上也站不住脚。

  中国的户籍制度在过去的30年遵循着两个方向进行改革:一方面,附加在户籍上的人身限制性规定逐渐取消,对应的福利制度也在逐渐剥离;另一方面,户籍的迁徙限制也在逐渐放松,除了少数几个特大城市以外,其他地方的落户限制目前已经基本取消。因此,今天的户籍制度和30年前相比,早已经没什么可比性。现在,户口不再是旅行、工作、迁徙的障碍和前提,甚至也不再是加入所在地社会保障的前提,准确地讲,现在户口的作用其实仅限于一些大城市的“剩余福利”。因此,对于今天户籍制度的讨论和批评,更准确的范畴实际是不同城市的“剩余福利”究竟该不该设置门槛的问题,而不是什么迁徙自由的问题。许多批评者用上世纪的标准来批评今天的户籍制度,这样的批评很难令人信服。

  对于少数特大城市的“剩余福利”,亦要区别看待。对于上海、北京等地的高考优待政策,无疑是需要通过进一步的改革逐渐取消,但对于地方政府由于财力的区别,给予本地居民的一些其他福利,例如廉租房、低保等,对非户籍人口进行一些门槛限制,在笔者看来,在现阶段还是相当必要的。从各地方制度竞争的角度讲,差异也是竞争的前提和结果,因此,有福利差别并不是完全的坏事。问题是,针对这些各地的福利差别,如果没有门槛限制,必定会造成大批的“福利移民”。事实上,即便在美国历史上,许多州亦对新移民享受本州的福利设定一定的等候期,由于本州的福利在财政上主要来源于本地纳税人的税收,这样的做法,也可以理解为对本地纳税人利益的保护,毕竟这些福利不是凭空产生的。不纳税不享受福利,至少在经济学上体现了另外一种公平。每个人都可以享受福利的理想虽好,但作为一项公共政策,可能还要尊重现实,更不能轻易上升到意识形态的高度去批判。可能有人会说,美国后来的联邦法院裁定,各州制定新移民在享受福利方面的等待期,违反了“平等保护”的宪法原则而予以取消,但如果历史地看待,这个过程也是在美国社会发展大致均衡的时候才“等到”了这项裁决,因此,这项宪法裁决也并没有超越历史。更需强调的是,美国联邦政府在这一过程中,为减少各州的福利差异,付出了大笔的金钱,这也是等候期制度废除的前提。总之,州政府不应该也无法成为单独解决各地福利差别的主体。而这一点,恰恰是目前许多批评上海市户籍改革政策的人没有看到的。

  围绕上海户籍改革的另一个争议话题,是这样的政策是不是一项倾向“精英人士”的政策?由于改革措施中为居转户设定了较高的门槛,因此看起来似乎只有所谓的“精英人士”才能通过这个狭窄的通道获得上海人的身份,进而享受到上海市民的福利。在许多人看来,这的确不是一个符合道德标准的制度。但问题是,只要为享受福利设定进入门槛,就一定会有由高到低的排队政策,不管你制定什么样的游戏规则。如果户籍完全和福利剥离,当然居住时限就应该成为唯一的条件,但如果户籍还附加有地方税收支持的福利,仅仅根据居住时限就能进入,这样的制度就不一定完全公平。

  面对今天中国巨大的经济和社会差异,地方政府在制定户籍改革政策时,必须仔细权衡吸引人才和财政负担之间的平衡,这不是一个轻而易举的选择。当然,具体到上海这次出台的具体措施,笔者也并非完全赞同,比如每年10万个配额到底有没有进行过细致的市场调查?中级职称的规定有没有另外的替代性标准?但笔者想说的是,如果对这些具体的政策条款有异议,在技术层面进行讨论,有助于改革的推进,而在道德层面上批判,却对改革有害无益。(作者系资深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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