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忠卿
石家庄市某繁华地段设立了一段出租车“禁行路”,路口北侧的交通标志杆上,出租车早7点至晚8点禁行的标识赫然在目。因为该市市委机关在这条街道上,有关部门规定:出租车早7点至晚8点禁止在市委门前通行。(见2月26日《法制日报》)
道路的用途是什么,提出这个问题确实显得幼稚,其实答案很简单——不就是供车辆与行人通行嘛。对于出租车而言,除了特殊情况外,只要乘客指向哪里就能开到哪里,没什么疑问。
可在石家庄,就有让出租车司机难堪的事,有一段道路不能通行,由于属于市委机关所在地,一纸禁令将出租车拒之“路”外。这就怪了,我国的法律条文上并没有对出租车行进路线加以限制呀,为何石家庄市对出租车设立禁区呢?依我来看,可能与某些出租车司机随意乱闯乱按喇叭有关,为了不影响机关办公,强令出租车绕道而行,不得靠近市委。
在领导的长官意志作用下,石家庄的出租车被公权力绑架了,在威严的禁行标志面前,谁违抗无疑是鸡蛋碰石头。这可害苦了坐出租车到石家庄办事的人,不仅去不了市委,就连其周边居民也有苦难言,深受其害,可谁又敢与市委叫板呢?
同样是四个轮子的汽车,出租车却被另眼看待,既影响这一群体的正当运营,又是一种身份与人格的双重歧视。其实,要确保市委机关公务不受出租车影响,只需有关主管部门加强教育与管理,严格依法行政,不客气地说,石家庄市的这一做法,是滥用公权力。今天能对出租车禁行,明天就能让老百姓在市委门前止步,如此衙门作风,还有什么事情做不出来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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