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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下午,本报记者接到读者报料称,深圳市建设局网站贴出一份公告,题为《2009年度在职局处级干部疗养方式说明》,是由深圳市麒麟山疗养院发给全市各职能局的。公告显示,深圳市目前在职局级干部和处级干部可以享受包括足疗、按摩在内的疗养待遇,局级干部标准是4000元/人·年,处级干部是2100元/人·年。疗养费用全部由政府财政支出。(《羊城晚报》2月27日)
客观地说,按摩、足疗是一种传统的保健方法,对于一些疾病的康复有一定的帮助。让一些重病在身的干部参加疗养,也无可厚非。但问题在于,新闻中的“按摩”、“足疗”已经明显“异化”了,一方面,不管需要不需要,只要是局处级干部均可以享受,成了局处级的一种待遇。另一方面,即便对于需要足疗、按摩治疗的干部,也应该有一个明确的审议程序。而如今,650万的按摩足疗费不仅不在财政预算之列,也没有通过人大审议。这种“异化”的按摩、足疗是非常容易滋生腐败的。
实际上,与其说这是“疗养”,不如说是特权之一种。而这种特权所导致的更深层次问题,更值得我们思考,比如,没有通过财政预算,那么,这笔650万的资金从何而来?这让人很容易想到部门的小金库或者是挪用了其它款项,毕竟,650万不是个小数目,疗养院不会“自带干粮闹革命”,当“活雷锋”免费大派送吧?
退一步说,即便疗养院有财政拨款,自愿免费,这么做也是不恰当的,这就如同“医保”不能只保障富人小群体一样。有病的干部需要疗养,但百姓更需要“程序正义”,更需要监督疗养行为。现在社会,我们提倡“带薪休假”,但绝不能搞本质上是“公款带薪休假”的“伪疗养”。如果此事形成惯例,其结果要么是促使某些部门挪用其它款项愈演愈烈,要么是部门加大罚款力度,热衷于搞小金库,而这里面存在的种种问题,都会让我们触目惊心。
在今天,特权导致腐败,仍然是我们应该警惕的一个话题。只是,从前的腐败以“大吃大喝”等等为多见,如今,某些特权转变了形式,玩变脸,变成了“疗养”,借“疗养”的名义搞权力自肥,这种形式的多变,很能迷惑人,也提醒我们应该对疗养行为加以规范。百姓不反对有病的干部进行疗养,但程序上一定要公开透明,标准上一定要不奢侈不浪费,钱用在哪里了,用在哪些人身上了,百姓心里应该有个谱。总之,我们应该规范疗养,不能让疗养成为搭载腐败的列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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