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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宅廉租房”PK“天价阴宅”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09-03-25 10:37:25报料热线:81850000

  李振忠

  又是一年清明时,在这个充满缅怀、思念情感的日子里,记者走进哈尔滨市几家大型墓地,探访了普通百姓眼中的豪华墓:最贵的家族墓,一平方米算下来大约在三四万元;而去年1至9月份,哈尔滨市商品房平均售价为3762元/平方米,这样算下来,死者的“房价”已经超过了生者的“房价”。(3月24日《新晚报》)

  “阴宅廉租房”,这真是一个极好听的名词。将廉租进行到墓地,进行到阴宅,可见其对殡葬业的“人性化”,也可见其对死者的“优待”。然而,这仍然需要3000元,而其买到的格位,又不知究竟有几十厘米?其将来的服宅“物业费”,又不知每年几何?

  北京有“阴宅廉租房”,哈尔滨有“天价阴宅”,让这两种墓地PK一下,又见出了新的贫富不均。贫富分化的事暂且不表,只表一表“天价阴宅”的价格,哈尔滨“天价阴宅”每平方米三、四万,岂不知其他地区的豪华阴宅价格更看涨?哈尔滨市商品房平均售价为3762元/平方米,而某些地区则动辄一两万元每平方米,由此推断,某些地区的豪华墓地每平方米价格则早已经超过了三四万元。

  人生一世,草木一秋,生生死死,构成了人类发展的长河。然而,人有活得好的权利,也有死得好的权利。活得好的境界,是给穷人廉租房,但更需要从根本上消除贫富分化,无所谓廉租与否,人人都能享受同一的没有打上贫富差别的住房。死得好的境界,是人人得另一世界的安宁,无所谓豪华墓地、“天价阴宅”,也无所谓“阴宅廉租房”。死去的世界仍然住着低等的廉租房,怎么说也是对死者的最大不敬,尽管这是一种对穷人的“照顾”,甚至也可以对低保户免除费用,但一样打上了穷人与富人的不同标签。

  消除贫富差别,是经济发展的最终方向,仍然可以“暂且不表”。但种种迹象表明,有既得利益阶层在发死人财。活人的房子总不可能比阴宅的造价还要高吧,但恰恰活人的房还没有“阴宅”赚钱、暴利。看来,操纵“阴宅”市场价格的后面有一只黑手,究竟这只黑手属于谁,当事者清楚,政府有关部门最清楚。没有政府有关部门的放纵,就不可能出现三四万元天价的豪华墓地。

  高房价已经让活人活得焦头烂额,再在逝者的身上狠狠的大捞一把,怎么说也说不过去。它既不是法律允许的,也不是道德允许的,那么,为什么要放纵这种发死人财现象呢?逐利也要符合法律及商业道德,这就好比让明星代言承担连带责任是一个道理,拿钱要光明正大,不能胡说八道之后拍拍手走人。发财是可以的,但在发死人财的时候,也应当符合商业道德、法律。

  至于对“建造豪华墓地违反了我国殡葬改革的方针和法律规定,极大地浪费了有限的土地资源,助长了封建迷信的丧葬陋习”以及“究竟是什么原因让人们不惜血本竞相购买墓地”的反思,本身恐怕没有多少道理,根源在于有人故意炒作抬高墓地价格,有黑手在“墓”后操纵市场

编辑: 张晓纠错:171964650@qq.com

“阴宅廉租房”PK“天价阴宅”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09-03-25 10:37:25

  李振忠

  又是一年清明时,在这个充满缅怀、思念情感的日子里,记者走进哈尔滨市几家大型墓地,探访了普通百姓眼中的豪华墓:最贵的家族墓,一平方米算下来大约在三四万元;而去年1至9月份,哈尔滨市商品房平均售价为3762元/平方米,这样算下来,死者的“房价”已经超过了生者的“房价”。(3月24日《新晚报》)

  “阴宅廉租房”,这真是一个极好听的名词。将廉租进行到墓地,进行到阴宅,可见其对殡葬业的“人性化”,也可见其对死者的“优待”。然而,这仍然需要3000元,而其买到的格位,又不知究竟有几十厘米?其将来的服宅“物业费”,又不知每年几何?

  北京有“阴宅廉租房”,哈尔滨有“天价阴宅”,让这两种墓地PK一下,又见出了新的贫富不均。贫富分化的事暂且不表,只表一表“天价阴宅”的价格,哈尔滨“天价阴宅”每平方米三、四万,岂不知其他地区的豪华阴宅价格更看涨?哈尔滨市商品房平均售价为3762元/平方米,而某些地区则动辄一两万元每平方米,由此推断,某些地区的豪华墓地每平方米价格则早已经超过了三四万元。

  人生一世,草木一秋,生生死死,构成了人类发展的长河。然而,人有活得好的权利,也有死得好的权利。活得好的境界,是给穷人廉租房,但更需要从根本上消除贫富分化,无所谓廉租与否,人人都能享受同一的没有打上贫富差别的住房。死得好的境界,是人人得另一世界的安宁,无所谓豪华墓地、“天价阴宅”,也无所谓“阴宅廉租房”。死去的世界仍然住着低等的廉租房,怎么说也是对死者的最大不敬,尽管这是一种对穷人的“照顾”,甚至也可以对低保户免除费用,但一样打上了穷人与富人的不同标签。

  消除贫富差别,是经济发展的最终方向,仍然可以“暂且不表”。但种种迹象表明,有既得利益阶层在发死人财。活人的房子总不可能比阴宅的造价还要高吧,但恰恰活人的房还没有“阴宅”赚钱、暴利。看来,操纵“阴宅”市场价格的后面有一只黑手,究竟这只黑手属于谁,当事者清楚,政府有关部门最清楚。没有政府有关部门的放纵,就不可能出现三四万元天价的豪华墓地。

  高房价已经让活人活得焦头烂额,再在逝者的身上狠狠的大捞一把,怎么说也说不过去。它既不是法律允许的,也不是道德允许的,那么,为什么要放纵这种发死人财现象呢?逐利也要符合法律及商业道德,这就好比让明星代言承担连带责任是一个道理,拿钱要光明正大,不能胡说八道之后拍拍手走人。发财是可以的,但在发死人财的时候,也应当符合商业道德、法律。

  至于对“建造豪华墓地违反了我国殡葬改革的方针和法律规定,极大地浪费了有限的土地资源,助长了封建迷信的丧葬陋习”以及“究竟是什么原因让人们不惜血本竞相购买墓地”的反思,本身恐怕没有多少道理,根源在于有人故意炒作抬高墓地价格,有黑手在“墓”后操纵市场

纠错:171964650@qq.com 编辑: 张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