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angjianfang
“哨兵遭枪击案是不该发生的事情,然而却发生了,这与哨兵的警惕性不高有关。该案发生后,重庆市进一步加强了安全防控,整个重庆是安全的。”——这是3月23日重庆市市长王鸿举,就震惊全国的3.19枪击案接受参加第五届“香港澳门主要媒体高层赴渝参访周”活动的港澳记者采访
时的表述。(重庆晚报2009年3月24日)哨兵遭枪击案是不该发生的案件?与哨兵的警惕性不高有关?真的是这样吗?笔者感觉有质疑的必要。
现在,让我们重新来回顾一下案件——3月19日晚7时42分,重庆市石桥铺石新路成都军区某驻渝部队门岗的一位哨兵,遭持枪者袭击,不治身亡,袭击者抢走半自动步枪一支。事后的监控录像显示,案发时,大门外站岗的一名士兵刚好去打电话。嫌犯头上戴着一顶黑色线帽,遮住了面孔,只露出两只眼睛,迎面走向持枪站岗的那名哨兵,越过了警戒线,哨兵刚要喝止他,他突然掏出枪,对着哨兵连开两枪。哨兵中弹倒地后,他上前抢下哨兵的半自动步枪,迅速转身逃匿。
这个案件是不该发生的吗?说一个案件不该发生,需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都有阻止案件发生的能力,比如说两个人因口角到动手,由动手到动刀,最后导致命案。各位看官,3.19枪击案是不是恐怖袭击俺不知道,但傻子都知道肯定是一个故意犯罪事件!既然一个人打定了主意要犯罪,那案件的发生就是不可避免的,剩下的只是什么时候、什么地点和什么对象的问题。换言之,这个案件是否发生,主动权和决定权在犯罪分子手里,而不在部队哨兵的手里,他能做的最多是案发时如何尽量减少损失而已!
这个案件是因为哨兵警惕性不高吗?从监控录像中可知,在犯罪分子越过警戒线时,哨兵已经有所反应,无奈对方拔枪就射,猝不及防倒在血泊中。众所周知,部队营门前的哨兵是明岗明哨,在门前来来往往的人成千上万,哨兵只能对越过警戒线的人产生注意,这就意味着预警时间是非常短暂的。其次,案发时间接近晚上八点,犯罪分子迎面走向哨兵的时候,由于背光的影响,很难一眼就看出他脸部装束的异常。第三,和平时期军队岗哨实行的是枪弹分离,也就是枪里是没有子弹的,如果是配手枪站岗,则只有一个空枪套。为什么会这样,其原因是很复杂的,因为带弹的时候也出了很多意外事故,而且有枪有弹更容易成为贼人惦记的对象。(这些内容,在反映白宝山案件的《九七刑侦第一大案》里都有记录)犯罪分子是用枪而不是用刀突然袭击,血肉之躯如何抵挡?
说案件是因为哨兵警惕性不高造成的,是不是警惕性高就可以避免呢?在伊拉克和阿富汗的美国大兵们,警惕性够高的吧?还不是经常被武装分子的突然袭击打得狼狈不堪?在以巴边界执行任务的以色列军警,警惕性也不低吧?还不照样被人肉炸弹炸得人仰马翻?原因很简单,因为他们不是和目标明确的敌人作战,他们的敌人隐藏在普通老百姓中间,即便是草木皆兵也难免挨打。可以说,相对于藏在暗处、荷枪实弹的犯罪分子而言,端着没有子弹的枪枝站岗的哨兵就是一个目标固定的活靶子,一旦他成为目标,就很难幸免,这与警惕性的关系不大!
从新闻中得知,牺牲的哨兵年仅19岁,3月1日才从新兵连下到部队。中国有个传统,人死为大,非原则问题通常都是“为死者讳”。更何况这名士兵并没有明显的失职之处,何以在死后还要承受“因为警惕性不高”而导致“本不该发生”的案件?
“重庆的命案发生率为0.12%,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以及一些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近年来命案破案率达到了89%,去年则超过了90%。该案发生后,我市进一步加强了安全防控,整个重庆是安全的,大家对重庆的治安应充满信心。”——整个重庆市安全的,这恐怕才是王市长同志面对港澳记者时急不可耐真的想说的内容!问题是,将枪击案发生的责任推到哨兵身上,就能说明重庆是安全的吗?人们完全可以反问,连端枪的哨兵都被袭击,还能说明重庆是安全的吗?
客观地说,哨兵的警戒模式是否需要调整,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袭击哨兵抢枪案的发生并非第一次,只是以前的事件没有被媒体广泛报道而已。发生抢枪案只能说明犯罪分子的胆子很大,犯罪危害性很大,与当地的治安如何没有直接的关系。但王鸿举市长急于撇清干系不惜信口雌黄的表述,可谓既不厚道,也不明智,更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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