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快推进产业升级,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坚持把推进产业升级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大任务,促进产业化、信息化、城市化融合发展,推进产业集中、促进产业集聚、打造产业集群,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完善供应链,着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显著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
(一)积极发展现代农业
优化农业空间布局。加快建设沿湾水产养殖产业带和沿山林特生态产业带两大特色产业带,重点推进余慈北部、宁象南部、姚奉两江沿岸和环象山港等农业区块建设,整合提升都市农业圈发展水平,基本形成产业集聚、功能融合、特色鲜明的区域化农业布局。基本建成20个现代农业综合区、60个主导产业示范区和120个特色农业精品园。积极推进农业与工业、服务业融合发展,促进农业生产标准化、经营规模化、要素集约化、设施专业化和生态循环化发展,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增强辐射带动能力。
增强粮食保障能力。全面建成80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高质量保障150万吨/年粮食生产能力。继续落实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等扶持政策,扩大补贴力度和范围,保护农民生产粮食的积极性。严格执行国家耕地保护政策,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深入实施地力提升工程,确保191万亩标准农田数量和质量。深入实施粮食高产示范工程,努力提高单产水平。加强粮食物流、储备和产销合作。
发展新型业态农业。加大农业开放合作力度,加快出口型农业产业基地建设,增强国际市场竞争力。积极实施农业“走出去”战略,建立市外生产和加工基地。提高生态农业和循环农业发展水平,建成1个示范县、3个示范园、20个示范项目和50个推广项目。加快发展农家乐、乡村旅游、景观农业等新型休闲农业。加快科技兴农步伐,大力发展科技设施型农业。以现代产业示范园为依托,大力推广喷滴灌等设施,推进农业精细化生产。积极创新农作制度,提高土地产出率。推进现代渔业发展,加快海洋牧场建设。健全规范土地流转市场,建立完善林地流转机制,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提高农业科技和信息化服务水平,健全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加快转变农业经营方式,大力培育和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现代经营主体。完善农产品流通市场体系,继续做好农产品展示展销,拓展对外流通市场渠道。加大农村金融扶持力度,完善农业金融和保险服务体系。深入实施好种子种苗工程,健全良种繁育体系。建立健全农业标准化体系和农产品市场监管体系。完善动植物防疫设施体系,加强农业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
(二)大力推进工业转型升级
择优发展临港工业。按照国家战略布局和长三角区域规划的要求,充分发挥港口资源优势,坚持“集群化、循环化、高端化”方向,重点发展市场前景好、环境影响小、产出效益高的临港先进制造业,努力打造国内一流、国际先进的临港先进制造业基地。妥善处理好临港工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进一步优化生产力布局,推进临港工业集中发展,实现临港制造功能、生活居住功能、物流交通功能的合理分区和空间独立;实行更为严格的节能与环境准入标准,推进临港产业循环化发展;鼓励引进和使用国际一流的生产装备和生产线,重点发展附加值高、进口替代型的临港制造高端产品。
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依靠技术进步,强化自主创新,打造自主品牌,扩大市场份额,继续保持传统优势产业发展的领先地位。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有选择地推动一批传统支柱产业的改造升级,全力打造纺织服装、家用电器、电子电器、精密仪器、汽车零配件、模具文具等10大产业集群,加快推进新兴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基地建设。依托产业园区和产业新基地,促进人才、技术等要素集聚,提高专业化分工协作水平,增强产业研发、标准、营销等服务功能,推进传统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变。
合理引导产业梯度转移。按照“有利、有序、可控、可持续”原则,搭建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合理引导产业梯度转移。编制实施宁波参与中西部地区开发规划,合理引导宁波企业“走出去”建立生产基地,就地招工、就地生产、就地销售。把产业梯度转移与产业结构升级、总部经济培育结合起来,鼓励发展离甬金融等高端服务业,着力提高产业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提升创新发展能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进创新体系建设,提高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水平,努力实现“宁波制造”向“宁波智造”转变。深入实施品牌、标准和专利战略,鼓励企业向研发设计和品牌营销拓展,引导企业由贴牌生产转向发展自主品牌,努力打造品牌强市。大力培育创新型企业,积极引进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央企、外企,支持优势企业跨地区跨领域并购重组,推进企业组织结构转型。培育一批拥有核心技术、自主品牌和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组织实施中小企业成长计划,鼓励和引导民营经济做大做强,走高端化、品牌化和国际化发展之路。到2015年,力争培育5家销售收入超过500亿元、20家超过100亿元、200家超过10亿元的龙头骨干企业,以及2000家超亿元的“专、精、特、新”成长性中小企业。
(三)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
加快发展服务业重点行业。适应港口转型和制造业升级的需要,加快发展国际贸易、现代物流、金融保险等为重点的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链向高端延伸,实现生产性服务业与港口和制造业发展良性互动。顺应城市化快速推进和居民消费升级新趋势,加快发展旅游休闲、社区服务、体育健身、家庭服务和老年服务等就业容量大、市场前景广的生活性服务业,促进群众生活便利化和品质化。顺应现代经济发展新要求,培育壮大文化创意、研发设计、现代会展等新兴服务业,大力发展总部经济、服务外包、电子商务等新兴业态。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和品牌建设,培育形成一批主业突出、竞争力强的服务业大企业、大集团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小型巨人”服务企业。
突出服务业重点区域发展。中心城区和各县(市)城区要重点发展商贸商务、金融保险、现代物流等现代服务业,加快城市综合体、现代服务业基地、总部经济基地等建设,率先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卫星城市和中心镇要顺应城乡一体化趋势,重点发展特色优势服务业和生产性服务业。海港、空港等口岸及相邻区域,重点布局物流园区和专业市场。到2015年,建成20个左右现代服务业产业基地。规划建设一批跨区联动、资源共享的生产性公共服务平台。
完善鼓励服务业发展的政策。积极推进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完善落实服务业发展优惠政策,清理妨碍服务业发展的政策规定,进一步完善土地使用、价格收费、财政扶持等政策措施,重点支持服务业薄弱领域、重点行业、基地项目和新型业态发展。加快理顺服务业发展管理体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政府与市场间的桥梁纽带作用,提高其服务水平。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引进竞争机制,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发展。继续推进公共服务领域市场化改革。完善服务业统计体系,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制度。
(四)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推进重点领域突破发展。按照“市场主导、创新驱动、重点突破、引领发展”原则,以高技术和高附加值为导向,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实施重大产业项目,大力发展新装备、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电子信息等四大主导型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培育海洋高技术、节能环保、生命健康和创意设计等四大先导型战略性新兴产业。建成一批国家级产业基地,形成若干个千亿元产值规模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力争到201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6000亿元左右,占生产总值比重达15%。
实施产业创新发展工程。加快建设国家高新区,集聚知名科研机构和高层次人才,使之成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引领区。支持企业建设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研究中心、专家工作站等科研机构。建成一批国家级工程实验室和技术研究中心。实施一批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和重大产业项目,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加快建设公共技术服务机构和交易平台,促成科技成果集成转化。
加强新兴产业政策支持。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规划和发展目录,破解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瓶颈制约。进一步强化政策扶持,引导人才、技术、资金、税收等资源要素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整合扩大产业专项发展资金,鼓励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实施重大项目。积极建立多元投融资体制,鼓励企业上市融资,进一步扩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模。制定自主创新产品采购政策,加大政府产品采购力度。
(五)着力构建产业集聚区
优化产业集聚区布局。高水平建设宁波杭州湾、梅山两个省级产业集聚区,加快规划建设慈溪工业园区、江北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宁海三门湾工业园区,研究推进奉化滨海区块、象山滨海区块等新产业集聚平台建设,打造成为转型发展的产业新基地和城市新空间。推进各类重点开发区和工业园区整合提升,着力形成“三区互动、三沿布局、三产融合”的产业空间新格局。
加强政策要素保障。建立健全产业集聚区建设的协调机制和管理体制。推动优质科技资源向产业集聚区集聚,推进公共创新平台建设,建成以应用为导向的区域创新体系。加快推进用地、用海、用岛和环境容量指标向产业集聚区倾斜。研究出台推进海洋经济和产业集聚区发展的实施意见,设立海洋经济专项资金。加强财税和金融等支持,建立健全多渠道融资机制。推进区域交通、能源、环境等配套建设,增强产业集聚区承载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