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小区居民
四问树扰民
采访调查中,记者发现“树扰民”现象不是丹凤独有的,而是众多老小区的通病。由此带来的疑惑,也多具共性。
一问:
“扰民树”缘何多
尽管不是自己的“主业”,但是园林部门每年修剪的老小区树木不下万棵。仅江东区城管局下属的园林绿化养护中心,平均每年走进老小区修剪遮阳、生虫等的“问题树”就有7000棵。
“这是历史遗留问题,以老三区最为集中。”市园林局设施监督管理科科长陈锡波告诉记者,问题多发的小区一般修建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比如海曙区的高塘四村,建造年份是1985年,影响到居民采光、通风、安全的“问题树”有300多棵,江东的黄鹂社区建成时间是1988年,“问题树”有2000多棵,划船社区、潜龙社区、宁舟社区、曙光社区、丹顶鹤社区等,都有300到500棵不等的“问题树”。
“那个年代,小区绿化的概念还不成体系,以为‘四季常青’就好,因此多选用常绿树种。而且那时候苗木市场也远没有现在成熟,可供选择的树种寥寥无几,一般也就选用香樟、广玉兰、水杉等。”
据市园林局统计,老三区“问题树”常见树种为水杉、香樟、广玉兰、雪松、柏树、梧桐等。
同时,当时的居住区建设主要还是解决“住”的问题,还未能系统地考虑到树木的生长情况和以后的影响,再加上老小区本身间距不宽,这些树木长了10多年乃至20多年后,躯干高大,异常茂密,导致了遮阳、生虫等一系列问题集中爆发。
二问:
树木修剪到底归谁管
采访中记者发现,对于大树带来的困扰,居民觉得最纳闷的莫过于“投诉无门”。“不知道该找谁反映,难道这个问题就没有一个牵头部门吗?”
2006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宁波市居住区绿化管理办法》中第十五条规定:居住区绿地养护责任按下列规定确定,实行物业管理的由物业公司负责养护;未实行物业管理的由辖区街道办事处负责养护。各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建成后居住区绿地的监督和管理,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考核。
也就是说,居民如果碰到了小区树木影响采光等问题,小区有物业的,找物业公司反映问题,物业公司可以在正常维护范围内进行修剪;小区没有物业的,找所在社区居委会、街道反映,征得周边居民同意后,由其出面联系专业的养护单位进行修剪。
“按照规定对于小区绿化我们承担的主要还是监管责任,只需要监督指导即可,但考虑到修剪树木需要专业的设备和技术,而一般街道、物业公司的技术力量很难达到,所以在接到求助后,我们都会尽力去帮助修剪。”市园林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不过,采访中,记者听到这样的呼吁,因为老小区绿化管理养护,存在多部门交叉管理的现象,给执行带来了不小的难度。不少居民建议,能否由市政府牵头,有专门的责任部门,专人专款专用,制定实施详细的老小区绿化升级改造。
三问:
为何无法随时修剪
就在记者采访的一周里,曾向帮办热线求助大树遮阳问题的陈大爷又接二连三来了几通电话。“我前两天又反映了,怎么至今还没人过来修剪?天这么冷,好不容易出回太阳,却晒不到。”
为什么不能做到随时修剪?
“最主要的困难是人手不够。”陈锡波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每修剪1棵树,至少需要一个“5人组”互相配合。这个小组,一天最多能修剪5—20棵树。以老三区为例,每个养护中心只有几十个人,主要负责道路、公园等公共绿地的绿化维护。他们要“挤时间”完成老小区每年超过1万棵的修剪量,工作量可想而知,这还不算为修剪配套的高空车、货车等车辆设备调度困难,根本不可能做到随叫随到。
此外,还有2个重要原因——
“众口难调”。一楼二楼说遮阳,要修剪;五楼六楼说挺好看,不能修。根据规定,小区内的树木属全体业主所有,大家的意见都要尊重。业主意见相左也导致了不能在第一时间对树木进行修剪。
“车子障碍”。老小区停车位紧张,很多树下停着车。要修剪,须先将车移走,以免枝叶落下砸坏车子。于是,园林养护部门通常在修剪前几日,贴出通知请车主配合,在修剪当天不要在树下停车,但往往等养护人员过去了,依然有车停着,导致修剪无法进行。
四问:
“砍首”为啥就不行
不少居民有此疑问:树长高了才遮阳,把树砍去一截,矮了,不就不遮阳了吗?为什么通常都是小规模的修修剪剪,不能大刀阔斧直接“砍首”呢?
“‘砍首’大多数情况下是不被允许的。”市园林局工作人员解释,原因主要有三个:
第一,按照《宁波市城市绿地养护技术规程》,树木修剪要以保持其基本形状为原则。
第二,如同人受伤后,树木遭遇“砍首”,“体质”会变弱,对病虫害袭击的抵抗力下降。如遇极端天气,树木很容易死亡。
第三,小区绿化的初衷是为了美化环境,可树木“砍首”后,“美丽”难以“依旧”。以水杉和香樟为例,水杉属“中央领导枝”树种,树干顶端优势明显,呈宝塔状,若通过“砍首”这样的强修剪,将树干截半,其侧枝就会“肆意横生”,完全破坏了植物的美感。香樟是球形树种,被“砍首”后,非若干年难以恢复其昔日美景。
记者 董小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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