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北仑法院了解到,该院与北仑检察院自今年6月联合出台《简易程序案件审理规则》以来,成效明显。公诉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68.2%。今年,这些适用刑事案件采用简易程序后,一个月内提起公诉并进入审理阶段的案件数量约是去年同期的两倍,大大提高了这类案件的办理效率和办案质量。
按照《简易程序案件审理规则》,北仑检察院提起公诉时,认为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的,向法院书面建议适用简易程序,并在起诉书中提出明确的量刑建议。检察院建议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在每月可分批集中起诉。法院每月安排适当时间,集中开庭审理简易程序案件。在开庭前法院将被告人带到候审室集中候审。开庭时审判人员确认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适用程序没有异议后,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可省略或简化询问被告人、询问证人等,直接就案件的证据名称及所证明的事项作出说明,指控双方没有异议的,审判人员当庭予以认证。被告人对指控的罪名及犯罪事实没有异议,自愿认罪且知悉认罪的法律后果,控辩双方主要围绕量刑进行法庭辩论。(记者 卢江丽 通讯员 张怡 黄宇 郑琳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