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仑柴桥人王某和春晓人林某因在一笔买卖合同过程中产生纠纷闹上法庭,王某要求林某支付所欠的货款3万元,而林某则认为王某打官司是“不给面子”。案件判决后,林某摆出一副输了官司也不付钱的态度,始终不愿归还欠款。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0月29日,北仑法院执行局受理了此案。
法官初步了解发现,林某自营一家汽修零配店,偿还3万元的欠款对他而言并无经济压力,完全具备履行能力。
10月31日上午,法官电话联系了林某,告知其案子已经进入执行阶段,并口头提醒其若3天内不履行还款义务,法院送达执行文书时,会同步将文书发至其所在村。
接电话时,林某一开始还比较淡定,当听到法院要将执行文书发到村里时,一下子就慌了。作为生意人,他最担心的就是丢面子。在电话中,他连称“这个不行,这个太丢人了”,随后向法官表示,一定会尽快联系申请人归还欠款。
通话结束后不到两个小时,法官接到了申请人王某的电话,电话那头,王某显得十分惊喜,他说,林某态度突然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变,当面向他反复表达了歉意,并归还了3万元欠款。记者 黄金 通讯员 北纬 北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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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了解到,今年8月,北仑法院在戚家山街道、春晓镇试点执行告知书走村入社的强化执行告知制度。根据这一制度,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义务的执行案件,法院执行法律文书送达由以往只送达被执行人改为一份送达被执行人,另一份送达被执行人所在的村、社区备案的模式。在邮寄执行文书前,北仑法院都会先联系被执行人,若存在不主动履行义务或消极配合执行情形的,就会启动上述程序。法院认为,此举一方面会对被执行人起到震慑作用,另一方面也可以帮助村、社区了解辖区内住户的基本情况。
据悉,这一制度试行以来,戚家山街道与春晓镇的个人执行案件中,强制执行程序的执前化解率达到了80%以上,有40余名被执行人迫于威慑,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收效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