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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中花园"漏水引发官司 业内人士:层层管控很重要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2年11月01日 07:48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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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片长满鲜花的园子,一块不大的泥土地,一方洁净的蓝天,一堵爬满青藤的墙壁。躺在摇椅上,泡一杯香茗,几朵白云轻轻掠过,耳旁是微风的阵阵低语,脚下是熙熙攘攘的人群……

  “空中花园”不仅令人心驰,同时也是政府大力提倡的绿化项目,但因种种原因引发的建筑漏水,责任该由谁来负?

  空中花园 漏水惹纠纷

  日前,慈溪法院就受理了慈溪首起空中绿化纠纷案。

  几年前,家住慈溪城区某小区的姚先生向小区开发商购买了一个3楼空中花园的使用权,此后,他除了“上班族”外,还多了一个身份———“空中园丁”。一有空闲,便伺弄园中花草。但最近,这花园却成了他的烦恼源。

  原来该小区为商住两用房,一二层是商铺,三层以上是住宅。小区绿化和姚先生家同在三层,且这片绿化只能从姚先生家出入,所以当初开发商就单独将这片绿化的使用权转让给姚先生。空中花园下面的一二层商铺属于胡先生所有。最近商铺重新装修后,二层天花板就出现不同程度的漏水,导致天花板出现霉斑。房东胡先生认为漏水是姚先生在空中花园种树,树根穿透房顶等原因所致,于是上门理论。但姚先生认为这片绿化是开发商本来就设计在内的,设计之初就建造了合理的排水系统,土壤厚度有近30厘米,且房顶是现浇板。加之自己种植的多为盆栽植物,怎么可能穿透坚实的水泥板?

  “倒是前段时间楼下装修时在房顶打过洞!”姚先生称,当时胡先生装修时还向物业公司预交了2500元押金以保证修补漏洞时不损坏绿化。所以他认为漏水的“元凶”是当时打洞操作不当所致。

  双方各执一词,协商无果。近日,胡先生将姚先生告上了慈溪法院,要求姚先生移除屋顶绿化并赔偿其遭受的经济损失5万元。据悉,空中绿化与漏水间因果关系认定将成为本案审理的重点。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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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郭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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