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昨天获悉,由宁波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主办的“市民满意的文化消费场所”评选活动已经全面启动,推荐报名工作从今天开始,并将持续至11月10日。
此次评选以“促进文化消费,提升生活品质”为主题,对我市的艺术表演场所、电影放映场所、演艺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出版物经营场所、美术品经营场所、艺术培训场所、文化旅游场所、文化用品经营场所共九类场所分类进行评选。
评选采取推荐报名和自荐报名两种方式。可以由各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推荐报名,也可以企业自荐。在推荐报名与企业自荐基础上,确定初步入围名单,然后采取公众投票与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奖,其中公众投票占40%,专家评审占60%。同时对参与投票的市民进行随机抽奖,并给予一定奖励。
参评企业需要符合“在宁波注册成立的文化法人机构”,“经营年限3年以上”,“企业具有较强的开拓精神、创新理念和品牌建设意识,在文化领域中有良好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代表性,在消费者心目中有较好口碑,投诉率低”等条件,详情可登录宁波文化网(www.nbwh.gov.cn)进行查询。(记者梅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