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连年亏损,只求收支平衡
【记者调查】记者又来到江南新城物业管理处,江新物业负责人顾政方介绍,公司从1997年1月开始接手江南新城的物业管理,15年来,这是第三次调价。
1997年,江新物业以户为单位收取物业费,当时的五层公寓每年物业费为200元。
到了2005年,物业公司调整物业费,并将物业费与住户面积挂钩,现行的物业费标准就是2005年的标准,核算一下,每平方米每月0.2元。
顾政方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江新物业的管理区域包括江南新城西一区、东一区、东二区、东三区、东四区以及沿大黄桥南路的部分商住用房和别墅区,即便业主全部缴纳物业费,一年的收入共计70万元。小区实行垃圾袋装化管理,每年垃圾袋成本就要8万元。
目前公司有保安、保洁、绿化人员等共50人,由于资金有限,小区保安的平均工资每月1160元左右,保洁员860元左右,“工资低,招工难,很少有人愿意做”。
基于以上的现状,12月初,物业公司向业主委员会提交了调价申请,并通过业主委员会同意,将物业费上调50%左右,以维持小区正常开支,“每平方米每月交费0.3元,上涨0.1元,以100平方米以下的住户为例,每月增加10元。”据了解,暂定的调整区域不包括东三区和东四区,这两个小区正在筹建业委会,届时再行商定物业费。
-发改局:物业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商量确定
【部门回应】对于江南新城物业费的调整,市发改局做了解答:“根据《宁波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委员会成立以后的普通住宅小区的物业收费实行市场调节,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或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共同商量确定。”记者许鸿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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