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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外滩“割喉抢劫案”开审 被告人一审被判刑15年

先抢钱还是先割喉 他称记不清了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1月16日 07:06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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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国庆节期间,在江北区老外滩一家银行的ATM机前,发生了一起性质恶劣的割喉抢劫案。犯罪嫌疑人陈利明持刀割伤一女子的喉咙,抢走手机2部和现金若干。昨天下午,江北法院公开开庭对这起案件进行审判。

被告人辩称因孩子治病缺钱才抢

被告人陈利明戴着手铐和脚铐被带进了审判庭。他中等个头,面色微黑。整个庭审过程中,他都站得笔直,头微微低下。

公诉人指控,2012年10月4日21时53分,被告人陈利明尾随受害人小林进入自助银行,待小林取出钱后,即持刀将小林的颈部划伤,并采用拉拽、脚踹等方式劫得财物共计3100余元。小林自行求助过路出租车司机并被送到医院,经抢救后脱离生命危险,其伤势构成重伤。

对公诉人指控的事实,陈利明并无异议,但对自己当时的行为作了辩解。

他说,去年7月22日孩子满月后,因家庭经济困难,他只身一人离开河南老家来到宁波打工。9月25日在工地受伤后就一直休息。10月4日下午3点多接到老婆电话,得知孩子咳嗽多时不见好转需要动手术,老婆催他拿钱回家。因手头拮据,他与老婆在电话里争吵起来,情绪十分激动。当晚,他路过自助银行准备进去取钱买车票回家,排队时看见前面一女子刚取完钱,“那一沓红色的钞票让我头脑一热,我就抢钱了,我当时是情绪失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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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