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壁8年,国家汽车三包政策终于出台。记者 王勇 摄
千呼万唤的“汽车三包”终于坐实———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昨日发布《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汽车三包规定》),并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值得一提的是,早在2001年,浙江省工商部门就已经把汽车列入了商品“三包”产品目录,开创了全国汽车“三包”之先河。
宁波汽车消费投诉3年骤升
我国已经连续三年成为全球最大汽车市场,与此同时,汽车的投诉量逐年提高。宁波也不例外。
市工商12315中心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我市汽车相关消费投诉共687件;而2012年,这一数据上升到了1194件。
“汽车相关消费投诉确实已经成为商品消费领域的新热点。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汽车产品性能性故障、售后服务质量、销售车辆时强制要求消费者购买指定保险或支付额外费用、汽车销售合同标示不明或含糊不清等。”市工商12315中心相关负责人昨日分析。
“以售后服务为例,一些汽车售后服务部对消费者合理的修理要求采取拒绝或故意拖延的方式,有些则利用消费者对汽车相关知识并不了解,在进行汽车维修时擅自更换零件、更换零件时以次充好、夸大汽车故障,汽车并未修复却多收费用、汽车旧伤未平又添新伤、屡修屡坏等现象也是时有发生。”该负责人称。
市消保委副秘书长周丽娟认为,我市汽车投诉增长较快,一方面与汽车产品保有量不断增加有关,另一方面也与国家汽车三包规定长期缺位也是主要原因之一。
“国家汽车三包的出台,不仅对于消费者而言意味着在汽车消费中具有了更多的维权力,对于经销商和汽车厂商来说,短期内或许会产生一定的压力,但长期来看,是督促其更注重产品质量问题的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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