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岁,对于一个男人来说正是享受天伦之乐之时,但镇海的李某却把家里的物品贴上封条,离开妻子,独自一人租房居住,很少提及自己的家人。
两个月前,他更是跑到镇海法院,给自己的婚姻,宣判了“死刑”。这到底怎么回事?
与不孕的妻子离婚
1981年,李某与朱某结成连理。他们是青梅竹马的小学同学,感情很好,婚后生活平静而幸福。
唯一的遗憾是,朱某患有不孕症,结婚多年始终没有生育,虽多方寻医问药,但均以失败告终。
李某是家中独子,父母都盼着早日抱孙子,看到两人的状况,李某的母亲下定决心让两人离婚,让李某另娶一个为李家继承香火。
听了母亲的想法,李某很是恼怒,认为母亲棒打鸳鸯不道德,坚决不同意离婚。
看到儿子这样坚决,李母又转而做起了儿媳的工作。所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如果真心爱他,就该放手,给他做父亲的机会。”李母跟儿媳这样说。
朱某本就因为自己不能生育之事感到愧疚,婆婆的冷言冷语更让她感到绝望。
朱某起诉到法院,提出来离婚,随后搬回了娘家。
迫于父母的压力,李某最终还是同意离婚了。
再婚的家没有温暖
离婚后的第二个月,李母就匆匆安排李某相亲。女方赵某比李某小5岁,与前夫生了一个儿子,刚离婚。
李母对赵某很满意,而此时的李某早已心灰意冷,按照他的话说是“自后再也没有快乐起来的理由”,思念、悔恨、委屈,五味杂陈,对他来说,娶谁已经不重要。
图片新闻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