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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惠民生 33个村级项目获财政补助1800万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1月23日 13:24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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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日走进庄市街道万市徐村农民集中居住区,近2000平方米的公园跃入眼帘:凉亭、池塘、基础健身设施等一应俱全。正在公园闲逛的村民朱先生说,以前这里只有一个池塘,周边都是垃圾,晴天漫天尘,雨天一片泥。“现在环境好很多了。”朱先生满脸笑容。

万市徐村村支书李飞雄告诉记者,村民一直抱怨区域环境差,但是村里资金有限,原本打算先整治池塘再整治周边环境。“有了‘一事一议’财政补助,把我们想做的事一步做到位了。”2012年,在“一事一议”财政补助下,该村在徐家堰近900余米的河道两旁增设护栏。同时,村里门球场建设已基本完工,这几天,老年协会成员们正忙着组建门球队,商量买衣服和其他装备。

庄市街道万市徐村开展的三项工程,是我区开展村级“一事一议”公益事业建设的一部分。自我区2011年3月起实施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以来,截至2012年年底,共对24个村的33个公益项目发放财政补助1800万元。目前已完工项目8个,完成村内道路1条、长度1.8公里,桥梁1座,植树2000棵,村内花坛建设2580平方米,村民公共活动场所5626平方米,受惠人数达1.35万人。8个项目总投资417.72万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300.99万元,村民自筹、集体经济投入116.73万元。

据区财政局副局长孙灵介绍,自2011年以来,区财政局结合我区新农村建设实际,推出了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即以村民民主决策为基础,以财政奖补资金为引导,优先支持村民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的公益项目。同时,为确保资金落到实处,让村民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果,项目实施参照我区基本建设管理办法,由村里出施工图,财政委托中介编制施工图预算后对外招标,在工程竣工后委托中介对项目进行竣工财务决算,并在每年预算中安排一定管理经费减轻村级负担。

“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与过去最大的不同,就是通过财政资金的奖补,充分调动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参与公益事业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孙灵告诉记者,“现在各个村开展‘一事一议’工作的热情都非常高,2013年的项目均已申报。下一步我们将对这些申报项目按照‘一事一议’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及我区新农村规划要求,确定群众最关心、需求最迫切的公益项目,让‘一事一议’项目成为真真正正的民生工程。”

记者姚颖超  通讯员张  慧

编辑:郑翔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