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大年初七,大多数人还沉浸在春节气氛中,林某却站上了法庭的审判席,一脸愁容。
2010年1月,林某指挥一艘排水量近200吨的渔船在东海某海区作业捕鱼,船上共有14名船员。晚上,海上开始起雾,能见度只有三四百米。
当晚8时半许,林某独自站在驾驶台上,指挥甲板上的船员起网。正当大伙忙着收网时,远处传来一阵喇叭声。透过蒙蒙雾气,只见一座小山般的物体向渔船移动过来。
林某用探照灯照过去,发现已避让不及。一瞬间,对方的大船撞上了林某所在的渔船,渔船开始倾斜。
被撞傻了的林某,只用对讲机发出了求救信号,没有再做任何抢救措施。随后,渔船慢慢下沉……
当搜救船到达时,渔船已沉没,14名船员全部落水。其中10人被救起,4人失踪,而被救起的10人中,2人已经死亡。
前天,奉化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
林某向法官坦言,自己只有三等外海大副证书。依据相关规定,林某的这个资质并不能担任船长一职。
面对2人死亡、4人失踪的悲剧,林某低下了头,“我真的太大意了,这个代价实在太大。”
奉化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林某在生产、作业中违法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导致发生重大事故,情节特别恶劣,其行为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林某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记者余建文 通讯员冯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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