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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岗位,正式工与派遣工工资相差大

宁波市政协委员建议:宁波应立法保障同工同酬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2月19日 07:01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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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显示,我市劳务派遣工从行业分布来看,主要分布在建筑、工业制造、电力、邮政、通信、港口、银行、三产服务、交通运输等行业。从用工单位性质来看,以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事业单位为主,民营企业极少。目前,全市153家劳务派遣单位,共有派遣工约六七万人。

调查发现,一些企业在主要岗位、主要工种上长期大量使用派遣工,如银行系统在柜员等主要业务岗位上使用劳务派遣人员接近半数,电力系统在电网管理和维护上大都使用劳务派遣人员。不少派遣工在用人单位那里已经不再是从事“辅助性、临时性”等岗位,完全被当成了主力、骨干在使用,有的甚至已经当了中层管理人员,但他们的收入与同级别正式工比起来,仍是落后不少。

建议立法推进“同工同酬”

去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劳动合同法的决定,剑指劳务派遣被滥用现状,明确规定“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

“宁波是有立法权的城市,建议相关部门抓紧制定配套文件和实施细则,在立法上进一步提高针对性,加强可操作性。”姚晓东说,比如对涉及劳务派遣工实际利益的保险及福利待遇问题的认定,都需要加以规范,使《劳动合同法(修正案)》真正成为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护身符”。

此外,他建议进一步完善国企工资总额管理制度,将劳务派遣工的工资纳入国企工资总额,为企业提高劳务派遣工工资留出足够的空间,从机制上推动解决劳务派遣工和正式职工同工不同酬问题。

“要说彻底的同工同酬,可能有一定难度,毕竟不同的劳动合同方式,也会造成缴纳相关养老金福利等差异。”姚晓东希望,在劳务派遣工短期内无法消除的情况下,应当逐步完善“过渡措施”,缩小工资和福利保障差距,进一步向同工同酬靠拢,减少社会不公。

记者 滕华 通讯员 赵清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