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化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同意实施〈海洋渔文化(象山)生态保护实验区总体规划〉的批复》,标志着《海洋渔文化(象山)生态保护实验区总体规划》正式获国家文化部论证批准。
2010年6月,文化部批准我县设立海洋渔文化(象山)生态保护实验区以来,我县成立了海洋渔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领导小组,组建了县海洋渔文化(象山)生态保护实验区管理局,并于2011年8月正式启动编制《总体规划》工作,在多次征求国家级专家对《总体规划》修改意见的基础上,历经40余次修改,最终成稿。
《总体规划》期限为2011年至2025年,分近、中、远三个阶段实施。在“十二五”期间,将重点实施和实现建设国家海洋文化保护区、建设全国重要的海洋渔文化实践和产业基地、创新与发展海洋文化保护模式三大目标。(记者 马振 通讯员 张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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