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人社局就管处集中受理2012年度困难企业稳定就业补助申报,全县5家符合标准的企业享受稳定就业补贴101.725万元。
国家为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出台了《关于明确实施社会保险“五缓四减三补贴”等政策的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帮助企业共度难关。在此基础上,我县出台了《象山县关于使用失业保险基金帮扶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补贴的实施意见》,及时做好发放2012年度困难企业稳定就业补贴工作。
县就管处根据文件精神,对困难企业中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本县户籍职工和缴纳“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费”的职工,分别按每人每月500元、250元标准给予稳定就业补贴。经审核,宁波象山港国际大酒店、宁波四季佳丽酒店有限公司、象山黄金海岸大酒店、宁波华中制衣有限公司和宁波石浦半岛酒店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符合相关条件,共享受稳定就业补贴101.725万元。(
记者 陈晓波 通讯员 叶微微)
图片新闻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