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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伤害纠纷将有"宁波解法" 相关法规有望年内实施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3月08日 07:41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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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宁波网讯 在昨日市教育局、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安监局等部门联合举行的有关学校安全稳定会议上,记者获悉,今后,我市在处理学生伤害事件方面,将有“宁波解法”,即建立学生伤害纠纷调解机制,成立学生伤害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据介绍,目前,有关实施政策正在继续广泛征求意见,修订完善。据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宁波市学生伤害纠纷处置暂行办法》已列入今年政府规章立项。计划今年年内将由市政府办公厅下发有关文件,并开始具体实施。

  今后,我市各地将积极探索建立学生非正常死亡事件评估、反思、预警和处理机制,重点关注学生溺亡、自杀、他杀、猝死等现象,形成有效防控机制及措施。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特别是加强特殊学生预警教育。全面建立心理有异常、思想有障碍等特殊学生档案。建立帮教工作机制。针对不同情况的学生,采取不同的教育方法,避免因教育不当而引发安全事故。

  针对5月~9月溺水事故的高发期,今年我市将建立中小学生(幼儿园儿童)防范溺水事故联防机制,加大检查督查,力争将溺水事故降至最低,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

  学生上学放学路上的安全问题,也是家长和学校最担心的事。昨日的会议明确提出,要在全市切实解决学生上学放学交通安全保障问题。在中心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建立校门口100米巡护监管机制,全面推广实施“护苗队”、“护苗绿色通道”、“爱心避护点”等做法。(记者 毛信意)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