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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4年妻子连姓名都是假的 丈夫要求撤销登记

丈夫起诉要求撤销结婚登记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3月09日 08:17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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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妻子林某婚后第四年离家出走,丈夫方某苦寻无果后向公安机关求助,却意外揭开了一个秘密:妻子与自己登记结婚的信息竟是假的。不愿意再顶着“丈夫”这个虚名的方某,只好将当初申请登记结婚的当地镇政府告上法庭,请求判令撤销结婚登记行政行为。

  方某是鄞州高桥人,为人忠厚老实,家里经济条件不好。2002年11月,他经本村一名从广西嫁过来的女子介绍,认识了广西女子林某。一星期后,两个人便登记结婚了。婚后,林某常以各种借口往老家跑,两人真正在一起生活的时间并不多。其间,林某曾以回老家迁户口为由,问方某要过1万元钱,后来户口没有迁来,此事也没了下文。平时,林某和方某约定,要求方某每个月固定给她1000元生活费。就这样,方某平平淡淡地过了4年婚姻生活,没有生育子女。

  2006年下半年,林某突然离家出走。方某多处寻找无果后,于2011年请求警方帮助。警方查到了林某的下落,进一步核实后发现,找到的女子虽然也姓林,可并不是方某的妻子。方某的妻子登记结婚时冒用了别人的身份信息,而她本人的真实信息则无从知晓。

  此时,方某才悲哀地发现,自己对妻子根本不了解,连其真实姓名都不知道。结婚四年,方某从来没有去过妻子的老家,也没有见过妻子娘家的任何亲人。方某怀疑自己遭遇骗婚,可找不到妻子,真相无从得知。

  妻子已经离家5年,而在婚姻登记信息中,方某仍是“林某”的丈夫。方某觉得,当务之急就是解除这个荒唐的关系。

  近日,满腹苦闷的方某将当初受理他们结婚登记的镇政府告上法庭,他认为被告婚姻登记行为认定事实不清,请求判令撤销对方作出的第××号结婚登记具体行政行为。鄞州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理由成立,故判决撤销被告作出的第××号结婚登记行政行为。(记者殷欣欣通讯员尹璇)

编辑: 吴冠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