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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儿媳结为“连理” 是真感情还是另有所图?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3月22日 10:22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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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原告行为破坏社会公序良俗

  昨天上午,上王村几十位村民赶到法院旁听。许多村民对于陈某、赖某的婚姻反映强烈,认为是弄虚作假,动机不纯,“都像他们这样,搞假离婚迁户口,岂不是乱套了?!”

  上王村的周书记告诉记者,他认为陈某、赖某这对原公媳结婚违背社会伦理道德,有利益驱使之嫌,“赖某母女户口一旦迁入,可分得100万元以上的拆迁补偿款,而且还会成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社员,享受相关福利待遇。”据悉,该村社员去年每人分红有4.8万元。

  江东法院吴副院长表示,虽然法律上没有禁止原公公、儿媳不能结婚,但陈某、赖某这种形式上结婚,实际仍与原配偶一起生活的行为,严重破坏公序良俗,不被社会接受和容忍。

  抛开此案,吴副院长告诉记者,2007年、2009年,湖州、上海两地曾有人以结婚名义骗取征地拆迁款,结果构成诈骗罪被判刑,“婚姻法和户籍制度如何完善衔接,这确实值得讨论。”记者 沈孙晖 通讯员 姜栋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