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某是慈溪一家汽车修理厂的老板。他雇了一个员工阿柯,两人一起打理店中生意。
2011年6月,老客户徐某(另案处理)将丰田轿车开到他店中维修。
徐某说,车子被撞坏了,空调和前保险杠都坏了,前面两个轮胎也磨损得差不多了,最好“想办法帮忙做个全车喷漆”。
徐某将车子放在修理厂。胡某心领神会。
第二天晚上9点左右,胡某开始导演他的“车祸现场”。
他开着徐某的车,来到桥头一条道路上,指使员工阿柯驾驶着一辆桑塔纳轿车,摆好位置。两车故意相撞。
事后,胡某报警。
交警认定道路交通责任后,胡某将车开回维修厂,打电话给保险公司。保险定损后赔偿8000余元。
车子修理才花费5000元左右,胡某净赚3000元,而徐某没拿出一分钱。
这不是胡某第一次骗保,从2009年起,他已先后制造了3起事故,共计骗保2万余元。令人奇怪的是,不少车主以为维修店给他们免费维修,对胡某这种“破坏式维修”甚至默认。
去年8月,胡某和阿柯被抓。
近日,慈溪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胡某是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罚金2万元,阿柯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法官说,在这些骗保案中,最终受害的还是无辜的车主。不论车主知情与否,他们的车在二次碰撞甚至多次碰撞后,将直接导致车辆品质和市场价值的“缩水”,而他们所做的就是为不法分子“做嫁衣”。通讯员王颖记者胡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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