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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宁波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政策稳中有变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4月10日 06:51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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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市教育局出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与往年相比,今年义务教育段招生政策又有不少新变化。

  民办中小学招生不得笔试和面试

  今年,市教育局在控制择校方面,要求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控制择校率在5%以内,并鼓励各地实行“零择校”政策。而初中择校生则不享受省优质示范高中保送生资格。

  市教育局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招生过程中,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与入学相关的学科文化知识笔试和面试,实行均衡编班,严禁举办各种类型的“实验班”、“提高班”、“创新班”等。

  对于民办中小学,除了不得笔试和面试外,教育局特别规定其招生名额、方式和程序均应向社会公示,在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可采用面谈或摇号等为社会广泛认可的方式开展招生。

  市区随迁子女入学可网上预报名

  宁波有400多万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问题,是招生热点。

  按规定,外来务工随迁子女按照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年限(原则上要在本市参加1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等条件,由居住地(以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或暂住证为准)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为避免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排长队现象,市教育局决定4月下旬起,在宁波市区试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网上预报名,预报名时间为期一个月。预报名结束后,经审核分批分校进行现场确认,有序安排入学。

  据了解,为了帮助外来务工人员报好名,海曙、江东、江北及宁波国家高新区教育行政部门,也会指定具体学校作为预报名的辅导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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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