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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活鱼 上死鱼 海鲜消费谨防店家“以次充好”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4月10日 09:44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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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新闻网讯(记者郑丹延)“从玻璃缸里挑好的6条活刀鲚,其中3条被偷换成死鱼上桌,你说气不气人?”原本趁着小长假与亲戚一聚的夏先生,被这顿调包的海鲜宴倒足了胃口。

“一筷子夹到死鱼肉,口感明显不对。”近日,夏先生在某饭店吃饭,夹起刚上桌的“新鲜”清蒸刀鲚下口,发现不仅不新鲜,还有异味。他当即来到点菜处,看到鱼缸里还剩4条刀鲚,“点菜时,店家反复强调只剩7条,我点了6条,烹饪后应只剩1条,也就是说那道菜中有3条刀鲚是死的!”夏先生据理力争,店家承认因供货商原因导致死鱼上桌。因为是家族聚会,且是休息日,夏先生并未拨打12315电话投诉,对于店方提出的免去清蒸刀鲚一菜费用和当日消费给予九五折优惠的补偿措施,夏先生表示接受。

从事建材生意的夏先生饭局颇多,他介绍,站在玻璃缸前挑选生猛海鲜是时下流行的点菜方式,这样一来能让顾客觉得食物质量有所保障,二来食材一览无余,方便点菜。虽然早就对饭店“以次充好”的做法有所耳闻,但首次遇到后还是忍不住感叹:“餐桌消费陷阱防不胜防,特别是海鲜消费,很难维权,要多留个心眼。”

区12315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消费海鲜、河鲜时证据不易掌握,较难判别店家是否偷换食材。消费者如在白天遭遇消费纠纷,最好及时拨打12315热线,工作人员将进行现场取证、调解;在下班时间段或节假日遭遇消费纠纷时,消费者在与店方沟通、交涉过程中需及时保留证据,如店方口头或书面承认质量问题、相关影像资料等,并快速将食品打包放入冰箱保存,以便下次维权取证时使用。同时,应注意保存该店的消费凭证。

相关部门提醒,消费者首先应挑选禁止食用的海鲜、河鲜;对于所消费的食物,消费者最好具有一定认知度,包括时令海鲜的价格、外观、口感等;食物上桌前,应与店家确定所点的海鲜单价、总价、购买数量,以避免因数量模糊而引起消费纠纷。

编辑:郑翔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