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哪有包赚不赔的生意。但有这样一名店主,才签完合同,感觉亏要亏本,转身报假案诬告他人诈骗,结果坑了别人又坑自己。
去年5月,贵州人胡某到奉化做生意,通过老乡得知范某有一个旅游承包项目想转租。实地查看后,胡某表示有兴趣接手。
范某测算之后,愿意以5万元一年的价格转让给胡某,其中包含了景区旁的两个店面房及一个供游客游玩拍照的炮台。第二天,两人就签了合同,5万转让价中,其中4万元是押金。
胡某当时感觉自己占了大便宜,心想若是生意不好,一年之后拿回押金,实际投入成本仅1万元。
接手之后,胡某发现生意没有预期的好做,自己对设备的一些操作也不熟悉,想找范某询问,但范某的电话一直关机。
胡某找出合同仔细查看,发现4万元押金要在承包期满后才能退。而范某与旅游开发公司所签的承包期为9年。
胡某越想越觉得自己这买卖做亏了,心有不甘,他想了个报假案的招,借助公安机关,把范某找出来……
去年7月,胡某向公安机关报案,说自己被范某骗了17万元。
办案民警后来找到范某,经过仔细调查,发现事实真相跟胡某所说,出入很大。见掩饰不过去,胡某只好向公安机关自首,承认自己报的是假案。
今天,经过审理,考虑到有自首等因素,奉化法院以犯诬告陷害罪,从轻判处胡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记者 余建文通讯员 冯筏 冯建)
图片新闻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