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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环保标志4月15日起申领 按车牌尾号分批申领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4月11日 08:57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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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些情况不用申领

  以下几种情况不属于本次环保标志申领受理范围:

  2012年6月10日到2013年4月14日期间,市六区已年检并申领环保标志的机动车(含排气检测不合格未予发放环保标志的机动车);市六区2013年7月31日前须参加年检的机动车(排气检测合格后由机动车排气检测站直接发放),自愿申领的除外;市六区未按期参加年检的车辆。

  申领不收取任何费用

  此次机动车环保标志申领受理属于首次,不进行尾气排放检测,也不收取费用。

  依据国家环保部《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规定》,由环保目录车型来判定机动车究竟属于绿标还是黄标。车主可自行上机动车环保网查询,网址:www.vecc-mep.org.cn/ve。

  有效期内的环保标志损坏或者遗失的,

  车主需凭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在机动车登记地办理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补发手续。

  环保标志有效期为多久

  根据《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规定》:

  5年以内的营运载客汽车,环保标志有效期为1年。超过5年的,有效期为6个月。

  10年以内的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有效期为1年。超过10年的,有效期为6个月。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