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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式过马路”惨祸不断 法院详解事故责任分担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4月11日 09:44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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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翻越隔离带过马路

  可能后果:承担同等责任

  为防止行人随意横穿,许多城市道路都专门设置了隔离带。但一些人贪图方便,对此视而不见,翻越而过,并因此遭致事故。

  今年3月1日,龚某下班回家,翻越隔离带准备横穿马路到对面的公交车站坐车。此时,李某驾驶轿车快速驶来,碰擦了龚某肩部并造成其骨折。交警部门认定李某和龚某对事故负同等责任。此后,龚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李某和保险公司赔偿12万元,最后获赔5万元。

  解读:作为交通行为的参与者,行人和非机动车方显然属于弱势者,因此,法律也更强调对他们的保护。尽管如此,因为存在翻越隔离带过马路这种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并导致事故发生,翻越者仍需承担较重的责任。按照相关规定和法院的审判实践,对于同等责任的案件,一般判决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总额的六成,行人或非机动车一方承担四成。

  非机动车逆向而行

  可能后果:承担次要责任

  去年7月20日,63岁的冯某逆向骑行自行车时,与一辆正左转弯驶入的机动车发生碰撞,冯某摔伤并多处骨折。经交警部门认定,机动车方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冯某负次要责任。

  解读:非机动车逆行现象在现实生活中非常普遍,极少有人意识到可能带来的后果。根据相关规定,对逆向行驶的非机动车可处50元罚款,这说明,法律对此是明确禁止的,交警部门有权进行处罚。然而,更需要引起非机动车主重视的是,这种逆行行为还将导致其他责任的产生。对于这类案件,法院一般判决非机动车方承担20%的责任。

  非机动车随意变道

  可能后果:承担次要责任

  说起随意变道,许多人都会想到机动车。实际上,在交通事故中,因为非机动车的随意变道行为引发的事故并不鲜见。

  赵某驾驶货车行驶至一交叉路口时,丁某骑行的自行车突然变道,赵某制动不及与其相撞。交警部门调查认定,赵某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丁某承担次要责任。丁某后诉至法院,要求赵某和保险公司赔偿其损失共11万元,经法院调解,丁某最后只获赔3.6万元。

  解读:随意变道具有突然性,因此引发事故的概率较大,非机动车的这种行为在法律上被认定为过错。对于此类交通事故,交警部门一般会认定机动车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负次要责任。在进入诉讼程序后,法院则会根据双方具体的过错程度作出判决,非机动车一方自行承担的赔偿责任一般为10%至20%。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