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宁波调查队昨天发布数据,3月份我市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1.8%,环比下降1.2%。一季度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2.0%。
分析人士认为,与上月高达3.5%的涨幅相比,3月宁波CPI同比涨幅大幅回落1.7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春节效应减弱,使其重新回归到正常范围内。
与去年同月相比,3月份我市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1.8%,分别低于国家的2.1%、高于浙江的1.4%。
受节后食品价格快速回落和去年基数较高共同影响,3月食品类价格同比微降0.1%。影响食品类价格下降的品种主要集中在居民日常消费的水产品、猪肉和鲜菜等“菜篮子”商品。
其它七大类消费品及服务项目中,烟酒及用品类价格上涨1.6%、衣着类价格上涨3.6%、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价格上涨3.0%、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价格上涨3.3%、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价格上涨2.6%、居住类价格上涨3.7%;交通和通信类价格下降0.2%。记者鲍云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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