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碍于情面借寝室 容留他人吸毒被抓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4月17日 13:36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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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想大家是朋友,所以就把寝室钥匙借给他了,知道吸毒不合法,不知道借个地方也是犯罪。”近日,赖某怎么也没想到,因为自己出于朋友义气把寝室借给朋友吸毒,却把自己送进了“铁窗”。

赖某是西周人,刚满20岁,在丹城打工,租住在丹峰路某出租房,平时在夜排档和酒店做帮厨。不久,赖某结识了同为西周人的张某,渐渐成了朋友。今年春节前的某天夜里,正在上班的赖某接到张某的电话,说要向他借寝室用一下。赖某碍于面子,就把钥匙给了张某。等到半夜,赖某下班回到寝室,发现寝室里有吸毒用的工具,知道张某是来自己寝室吸毒的,虽然知道吸毒不对,但心想自己没吸,应该没什么关系,就打电话给张某说下次要把工具处理好。此后,张某隔三岔五到赖某的寝室吸食冰毒,赖某有时在场也不阻止。时间长了,赖某经不住诱惑,偶尔也会凑上去吸几口。

4月10日凌晨,西周派出所民警经过前期充分调查摸排,连夜蹲点守候,在该出租房抓获6名涉毒人员,一举捣毁了这个以张某为首的吸贩毒团伙。张某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被警方刑事拘留。

我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规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记者 李先根  通讯员 胡黛虹 毛余)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