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对于前几天网上曝光的宁波牛奶“早产”事件,市质监局昨日发布微博通报案件进展,称其为“虚假标注产品生产日期违法行为”和“故意行为”,并将从重处罚。
4月18日,市质监局在宁波牛奶集团当场查封全部26批次、共计32280盒(杯、袋)乳制品和含乳饮料产品,并予以立案。经查证,宁波牛奶集团公司虚假标注产品生产日期违法行为系企业故意行为,尽管“通过抽样检测,此案涉及的26批次产品实物质量合格”,但市质监局表示将依法从重进行处罚。据悉,目前该局正在组织集体案审,向当事人履行处罚告知等法定程序,待依法作出处罚决定并送达当事人后,市质监局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罚结果。
昨天傍晚,宁波牛奶集团微博发了篇“承认错误,从严整改,郑重致歉”的告客户书,称“由于我公司内部管理程控错误,造成一些品种牛奶产品虚假标注生产日期违法行为”,“表示诚恳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罚”。其中“内部管理程控错误”似乎无法清晰地解释质监局所说的“故意行为”。(记者张燕)
图片新闻 | ||||||||||||
|
||||||||||||
|